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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祖甲变汤法 (第3/3页)
致祭之日的天干必须与庙号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报乙、丙日祭报丙,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汤)、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种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毕,再分别用另两种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系统更为严密规范,因此盛行于商代后半期,并逐渐达到最高峰。祖甲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周祭之法的创立赢得了臣民的欢迎,在此激励下,祖甲二十四年(bc1240),太甲正式启动对《汤刑》的修改工作,而汤的权威性使得太甲的工作阻力重重。
王旧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鳏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携远,殷道复衰
祖甲曾经生活在平民中,了解平民的疾苦,他限制大大小小的贵族对人民的榨取和掠夺,甚至修改《汤刑》,以严刑来限制这些不孝子孙。因此招致贵族对太甲的不满及刁难,内部矛盾日益尖锐。
祖甲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惜他对汤刑的修改破坏了商法的权威性,使得贵族们不再有所敬畏,政治斗争日趋尖锐。政治上层动荡不安,引至基层官员对底层百姓的疯狂压榨。社会统治陷入一片混乱。
商朝祖甲执政后期,甘肃岷山一带的羌族部落的一支蚕丛氏不屈服商朝人的压迫,领导部族奋起反抗,结果弱不胜强,首领战死岷山,族人四处逃散,他们的一支,“从茂汶盆地的东面翻过与岷山相连的玉垒山脉进入四川盆地的西北沿”,志在伺机重新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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