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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汉穆拉比法典 (第2/3页)
、菜园的地租为收成的23。
土地价值随灌溉用水的供应情况而异,有的供应灌溉用水的园圃地租高达收成的34。高利贷业甚为活跃,神庙和酒店同时经营高利贷业。高利贷业的活跃促进债务奴役制的发展。债奴被称为基萨图。在家庭和婚姻关系方面,还保存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制残余。父家长可将其妻或子女卖为奴隶或使之变为债奴,子女须为其家长杀害的他人子女抵命。
古巴比伦社会分为三个等级:
一、“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
二、“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古巴比伦时代还存在其他类似穆什钦努的依附阶层;
三、“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则是奴隶阶级。
汉穆拉比十分勤政,他兴修水利,奖励商业。
bc1787年,为了强化统治,汉穆拉比制订了世界上现存的第二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是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大概在bc1791年或bc1790年始拟。
这部法典于1901年在埃兰古城苏萨原阿万第二王朝首都,今属伊朗发现,被刻在一根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圆柱现存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上,共3500行,是汉穆拉比为向神明显示自己的功绩而编纂的,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的社会情况,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资料。经过长年的风化,已模糊不清,只能依稀辨认出几条。
圆柱顶端有两个人物,坐在椅子上的是正义之神太阳神沙玛什,另一个则是汉穆拉比。汉穆拉比从正义之神沙玛什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意在说明“我即汉穆拉比是受神的旨意来统治这片土地的”。下面用铭刻法典全文,除序言和结语外,共有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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