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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藩王(1) (第2/3页)

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藩国的文官由朝廷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

    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

    也正是天启皇帝想看到的,见三皇叔朱常洵如此知趣,朱由校对他的戒备之心也渐渐放下了不少,但依旧派人严密监视。

    王府的相傅出则为将,入则为相,可以兼行省参政,掌管地方行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握着地方兵权,而且王府武臣多是骁勇善战的勋臣。

    永乐皇帝在位时,由于笼络人心,还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驾崩时,宁王奏请进京,明仁宗朱高炽即以“祖训不敢违”拒绝了宁王的请求。

    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史司为正五品,长史必须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

    藩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藩王认为必要,可以随时召见他们。

    但是,到洪武后期,诸王大兴土木、擅役工匠、自扰地方,欺凌朝廷委派下来的重臣问题日显,甚至对皇权构成的威胁越来越严重。

    东厂与锦衣卫传回来的消息,到了洛阳后,朱常洵表现得非常老实,终日闭阁谢客,饮酒作乐,所爱唯有美女与歌舞,对天下的政局漠不关心。不要说走出洛阳城了,平时就算是福王府福王也难得出来一趟。

    风宪官如果弹劾藩王小的过错或风闻奏事(注1)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

    又或者将处于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将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纵使藩王果真犯下大罪,地方官员也无权审理,只能被召到京师,由皇帝亲自发落。一般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

    永乐皇帝即位后,鉴于自己不光彩的经历,解除藩王对皇位的威胁,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各藩王的封爵、属官、护卫,并取消藩王统领驻军的权力。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后,就必须出到封国就藩,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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