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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 侠客行 (第3/3页)

到战国末年《韩非子·五蠹》篇中的“侠以武犯禁”、“废敬上畏法之民,养游侠私剑之属”等话头的局限。

    但实际上,这些人只看见了“武”和“剑”,而忽略这些话的主旨所在。

    韩非意在指出一些贵族豪门窝藏“私剑”(属于个人的武装力量),不怕法律,敢于“犯禁”,目的在于揭露这些“侠”是“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而这个“杀生之权”在法家看来只能专属于君主,任何“匹夫”(包括君主的亲贵),不可据而私有。

    侠之所以招拢“私剑”,其目的在于“肆意陈欲”(使自己的**不被约束);而且成为“侠”,还要“弃官宠交”(官员放弃职责去结交朋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武装力量壮大起来。可见韩非子尽管强调“游侠”的暴力作用,但他对游侠的理解还是在于“侠”有一帮子人(私剑)追随和作为后盾,并非说“侠”本身就是暴力。

    后来,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进一步阐释“侠”: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已。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士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

    这段话说得很清楚,太史公所标举的“侠”是春秋时的延陵季子、战国时四公子,都不是“以武犯禁”的人物。他们的共同点在于“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换句话说他们是因为有一帮追随者(不管这些追随者抱有什么目的)力量强大而彰显于社会的。

    陈胜散尽千金之后,既无人追随,也不曾追随别人,只能算是花钱交了学费,在淮阳郡各色土豪、侠士面前露了露脸,算混了一个面熟而已。

    不过,他还是拍着胸口道:“大兄尽管放心,涉定然不让你失望便是。“

    ”善!“张鹏抚掌而笑,拉住不情不愿的硕,道:”今日你我兄弟三人再聚,乃是喜事,同去醴母去吃酒!“

    陈胜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一听还有酒吃,立刻精神起来。

    不过酒价可不低,他迟疑道:“大兄可有钱财?”

    “嘿嘿!”不等张鹏开口,硕已经得意道:“你怕是还不晓得,咱们大兄如今可是名人嘞,哪里会短吃酒的钱!”

    张鹏豪爽道:“且先吃三碗酒,再同你说这两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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