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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2章 谈判(上) (第2/3页)

担忧起来:“如此一来,那鞑靼岂不是又可肆无忌惮的来我大明掠抢,那祸患就更大大了”。

    其实,黄锦所言并非孤例,朝中有此想法者,不再少数。

    仲逸则不以为然道:“民间有民间的往来,双档交换、买卖些日用所需,有何不可?大明的丝绸与鞑靼的马匹交换,鞑靼的牛羊皮毛可与大明的茶叶、陶瓷交换,如此既可物有所用,更能促进双方融合,减少隔阂”。

    末了,他着重补充一句:“民是名,兵是兵,匪是匪,若有人借双方互通便利再行掠杀分裂之事--------格杀勿论”。

    哼……

    一声长长的冷笑,朱厚熜淡淡一句:“说了半天,还不是答应了吗,这岂不是……”。

    他大概是想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吧?

    “答应,是有条件的答应;立足于‘打’,且要‘大胜’,是没有条件”。

    仲逸一字一句道:“如果我们败了,不答应也得答应,若我们打赢了,答应则是一种恩赐,如何恩赐,是朝廷说了算,万岁说了算”。

    朱厚熜:……

    “鞑靼子民亦是我大明的子民,此次力战是因他们兵临城下,形势所迫,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朝廷绝不能将其作为死敌来对待”。

    “但日后北方战事,我们既要防止,更要用之”。

    话已至此,仲逸也无须回避:“如今人人以南方的倭寇,北方的鞑靼为两大敌,对倭贼自不用说,但以微臣之见,北方之敌,不止鞑靼一部”。

    “说下去”,朱厚熜再也沉默不下去了。

    “女真一族,同为北方之患,而其又有建州、长白、东海、扈伦四部。其骑射术不亚于鞑靼,兵力、战斗力不亚于鞑靼,加之其所处方位集中、组织更为严密,其野心之大,昭然若揭”。

    仲逸也顾不得朱厚熜的脸色,他继续道:“二者皆在北方,各有所属、各有所图,但同为大明之患,一旦合而为,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当剿之、抚之,更要分而治之”。

    “此乃微臣解鞑靼围城之愚见:既要击之,但不能灭之,留有他们在,正是为了牵制同为北方之患的南女真”。

    末了,仲逸拜道:“微臣所言完毕,请万岁责罚”。

    “这就说完了?在翰林院时,你不是说朝中有奸臣,奸臣误国吗?”,此刻,朱厚熜却想起这事来。

    “有没有奸臣,一查便知。若查证属实,便是误国”。

    如同当初在督办博野县繆大柱夫妇别杀一案,仲逸心中对面圣有一个底线:如果不能将假话一直说下去,那就讲真言。

    以朱厚熜的帝王之术,以仲逸一个才入朝廷不久的小小翰林,还有凌云山的谋略之术。

    如此交谈,或许才是二人皆能接受的。

    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一种默契吧。

    ……

    当晚,朝廷来了旨意:着翰林院正七品编修仲逸领钦差副使衔,去大同、北直隶、京城等处核查此次鞑靼入京一事。

    但凡所涉及的衙门、文武官员等,皆应全力配合。

    同时,这个副使还要一个差事:离京之前,全权处置与鞑靼来使谈判事宜。

    此次谈判:不得有损大明之威,谈判无果优于随意应允。

    与此同时,宗武所在的千户所,也来秘密传旨之人……

    次日午后,一个阴雨沉沉的日子,街上百姓依旧忙于各自家事,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城外鞑靼之事,城中不少人日常出入也受到一些影响,但更多是恐慌多于对策、言语胜过行动。

    在普通家户、普通人看来:城外的战事总会过去的。

    如何应对?如何不应对?那都是朝廷的事儿。

    为官难知民之苦,为民难解官之忧。

    此刻,身为钦差副使,却专司与鞑靼谈判之事的仲逸来说:今日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日子。

    怪哉,既有副使必有正使,只是正使另有‘正事’,这两方交涉之事,自然也就落在唯一的副使身上。

    只是,传旨太监事后曾秘密叮嘱仲逸:此次命他为副使之事,不会记入朝廷纪要,更不会载入史册。

    包括身为翰林院编修的史官,也不得将此事记录入册。

    仲逸不知此举为何意,更不知自己是否为孤例。但既已领命,又争锋眼下战事所迫,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同样部署的,还有仲逸去大同、北直隶、京城等处核查此次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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