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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清俊 (第2/3页)

给女儿凑嫁妆钱,许多平头百姓甚至要从女儿出生,就要开始积攒嫁妆。如果到可以结婚的时候都凑不够,那就要卖地筹钱了。甚至很多普通家庭的女儿,干脆一辈子不嫁人了。

    大文豪苏辙嫁女的时候,给女儿置办了九千四百贯的嫁妆,还典卖掉了家中的一块良田。这事还被苏辙记了下来,感慨说嫁一次女儿差点把自己弄得倾家荡产。不过,这么厚的嫁妆是有道理的,因为女儿嫁过去就不会受委屈了。而且离婚的时候,这嫁妆因为有底,所以这嫁妆男方一个钱都别想拿。

    当然了,曾家是不愁嫁妆的,那些大家闺秀也不愁嫁妆的。

    所以那些穷酸秀才就白天做梦,想娶一个美娇娘,然后就发家致富了。

    这样的好事,别说穷酸秀才们想,哪个男人不想?

    可是,张正书想跟他们说,基本不可能。

    “好在曾家不是官绅之家啊!”

    张正书叹了口气,其实他也看出来了,那曾家小娘子是很有想法的女子,可惜生错的时代。若是她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女强人,要不就是一个女文青,才貌双全的那种女子。张正书敢说,在北宋,能理解曾家小娘子的人不多,他应该算一个。

    “难道这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

    张正书也有点懵了,一时间好像庄周梦蝶一样,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在梦里。

    “小官人,小官人?”

    来财见张正书走着走着突然站住了,然后愣愣地伫立在路旁,有点奇怪,还以为他真的想去“偷香窃玉”呢!好在来财接受了教训,这话不敢随便乱说了。

    张正书回过神来,淡淡地说道:“没事了,回去罢!”

    这时候,天上的乌云被风荡开,漏出一轮弯月来。

    清辉洒在地面上,路上倒也不显得黑暗。

    ……

    翌日,张正书的闹钟准时叫醒了他。

    这个闹钟,自然就是他脑子里的系统了。张正书也是无意中发现的,这系统里居然还有时间显示,还能设置闹钟,甚至还有备忘提醒。这让张正书感慨,不愧是未来世界的高科技产品。

    “吾儿,可起身了?”

    然而,张根富比张正书起得还早,估摸他也是激动得一夜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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