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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海边小镇 (第2/3页)
吃果子了,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都快淡出鸟来了。
地上撒了这么多鲜血,肯定会引来很多野兽,砍下一条后腿带走,剩下的就留给后面来的野兽们好了。
原本卫风还想着把这怪物的皮毛剥下来看看出去是不是可以卖点钱,可是看到那皮毛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果断放弃了,根本就找不到一块完好的。
又往前走了半个多小时,确定不会有野兽追上来,卫风才停了下来,捡柴火生火烤肉,又将肩膀上伤口处理了一下,接下来的路还有很长,受伤肯定是难免的了。
一个月后,快要变成了野人的卫风终于从那丛林中走了出来,最终也没看到所谓的山脉,出了丛林便是平原,似乎不远处还有一座城镇。
空气中隐隐可以嗅到淡淡的腥味,像是鱼腥,仔细嗅一下又不太像。空气也跟着变得有些湿润起来,在丛林中两个多月的卫风此刻真想大喊一声:“我终于出来啦!”
不管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总之是没有继续留在丛林里了,也顺利逃出了诺克萨斯的魔爪,这就足够让卫风兴高采烈了。
不由得加快脚步往城镇方向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进入人类的城市了,当了两个月的野人,看到人类生活的地方那是格外亲切。
看起来很近,走起来却不像眼睛看到那般,就像海市蜃楼一般,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看到这小镇清一色黑色建筑,卫风就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看起来到最后还是没能彻底离开诺克萨斯,这小镇应该还属于诺克萨斯。
卫风犹豫片刻,把背上的斧头拿下来用衣服包好,低头走进了小镇。镇子很小,也没有什么守卫,为了不太引人注意,卫风还特意将身上破烂的衣服换了下来。
事实证明,不管他换不换衣服都会引人注意。之前的衣服本来就破得不成样子,现在换下来的衣服却截然相反,一袭锦衣华丽得让人眼红,想不让人注意都难。
这镇子在城邦的边缘地带,自然没有像卡西奥佩娅那种贵族,而卡西奥佩娅给卫风准备的服装恰恰就是贵族的标准服侍。
但是卫风穿着这身锦衣,却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一头黄色披肩长发因为脏乱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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