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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第2/3页)
我气不打一处来,只咕哝了两个字,“沙猪。”
里昂侧过头看我,“提醒你,亲爱的马小姐,我们吸血鬼的感官是很灵的。虽然你用那么低的声音,我却还是听得到。”
“我很感激你提醒我,并且不再对我用昵称,所以请你继续讲下去吧。”我挑衅的回视,“你难道不知道,跟你站在一起,对我来说非常痛苦吗”
“你很无理。”里昂对我做出四字评价,但却设有追究,继续说了下去,“不过当时我已经死了,这就是为什么我的面貌看起来只比他大几岁的原因。他十三岁时,我战死沙场,那时他的母亲也去世了,我放心不下他,就没有离开,一直冒险在领地内活动。”
原来是这么回事。那里昂又是怎么变成吸血鬼的呢在战场上被初拥的吗他没说明,也许是另一个故事了。可想来,这句话他说得轻猫淡写,但实际上当初也很困难吧 那时候人类对血族的容忍度没那么高,可以说保持着高度的恐惧和戒备,那时的人们也非常虔诚,上帝还没弃人类而去.法器的力量相对强大得多。所以说,虽然吸血鬼很厉害,但好汉架不住人多,一旦被发现,也是非常危险的。
从这一点上看,他可能不是好人,但他是个好父亲。他死了,转变为吸血鬼,保持着三十多岁的容貌和外形,然后他在他的领地内照看着刘易斯,背地里不知为刘易斯抵挡了多少危险和暗算。最后,当刘易斯这个大情种殉情而死,他又把已经二十多岁的儿子变成了吸血鬼。
“他是为了你把他变成吸血鬼而恨你。”
我叹了一声。
刘易斯好可怜。
可是里昂的选择也许非不可原谅。
但凡是父亲,就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儿子死去,越是感情深的,越会放不下。里昂变成吸血鬼却不离开故土,亲眼看着儿子长大,那份感情之深厚是无需言表的。也许他错了,他没有给过刘易斯选择,但他的行为可以理解。
“他恨我有能力救yoni而没有救。他恨我初拥了他,让他获得了永生却失去了灵魂,在数百年的轮回中再也不能和yoni相遇。”里昂苦笑,看起来有点凄谅。
这个我同情心大盛,鬼使神差的握住了他的手。
他身子一僵,随后抓着我的手,举在半空,对着月亮,“我没做梦吗”他嘲弄地笑,“金牌吸血鬼猎人居然主动牵我的手。”
我一气,又甩开他。有的人,就是不值得同情。
可是他却突然把我抱起来,与他的眼睛平视,“所以,别以为我是有感情的。生命太漫长,一切心灵的东西就都死亡了。对你来讲,我亲爱的,我不过是个怪物。”
“刘易斯殉情而死,你让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是上了和你一样的不归路,那他怎么才有不到两百年的生命假如这也算生命的话。”我接着他的肩,使我与他不要贴得太紧。
“什么才算是生命呢”
“生命像一条河流,能谅动的才是生命。以中国人的观念来说,阳轮转,万物相生相克,所以有死才能有生。你们永生不死,这种状态算得上是生命吗”
“说得对。”他想了想,似乎没受到什么打击,但他苦涩的笑容说明他明白这种痛苦, “但我初拥刘易斯的时候,不是不想失去他,是不忍他连人的一生也没有过完。我想,你懂我的感觉。”
我想起小丁,更恨眼前这个禁铜住我的男人。
是的,我懂。那是一种天底下最温柔的怜惜和最绵长的痛楚,只有拥有不求回报的爱的人,才会明白那种感觉,那种愿意以世间的一切去换取,只求所爱的人能够重活一次的感觉。
于是,我突然落泪,那颗像是因没有雨露滋润而干旱的心,仿如裂成无数块。
里昂轻柔的放下我,拥我入怀。
这个造成这一切悲剧和伤害的大恶魔,此时比月色还要温柔。
“我懂我懂可你明知道那有多痛苦,为什么要我也经历一次”我对他又抓又踢, “小丁本来不该这样的,你还敢说你一直给我选择”
他不说话。他对他的罪行来个默认。
我恨得无以复加,对着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下去,感觉到冰凉的体,直冲到我的嘴里。
“不要吸我的血。”他轻轻拉开我,“那样你会受到基因的影响,对我产生欲望。”他轻轻抹去我唇边的血迹,然后俯下头,又以舌尖舔过。
我吓了一跳,推开他,往后连跳了几步。
可他像完全不在乎,继续说,“刘易斯变成吸血鬼后,非常痛恨我,也痛恨这种形式的生命。可是,他再也不能回头。于是,他选择沉睡,把自己埋在土里六百多年,禁绝对一切与吸血鬼有关的东西,甚至是吸血。他让自己干枯,若不是后来他无意间惊醒,可能你也遇不到他。这也就是他成为吸血鬼不到两百年的原因,因为有六百多年时间,他是半死的,他是枯萎的,他无法获得力量。”
原来
我的心一紧,对刘易斯更心疼了。他和小丁一样,都是多么无辜的啊,而他还要承受夫去至爱的痛苦。
“我不会伤害他的。”我说。
“你正在。”里昂毫不留情,“你要么就爱他,要么就不爱,这样暖昧着,最后伤他最深。希望”他冷笑,“谁说那是最美好的事物希望实现了才美好,不然就是最彻底的折磨。”
“那怎么办”我知道里昂说得有道理,突然六神无主起来。
“做我的女人,哪怕是表面上铬,让刘易斯弃绝所有希望。最好,让他更恨我。”
瞬间,我明白了。
我与里昂做一场挑色交易,他给我在哈德斯岛上更大的保护,我帮他保护刘易斯。恨他,会转移刘易斯的痛苦,这样他更容易接受失恋。
确实,里昂是个好父亲。这也就是他纵容那个谣言传播的原因,而且他会把它变成虚假的事实。
与狼共枕哪怕只是装装样子,我也得好好想想。
这样做,对我,对刘易斯,对小丁,都是值得的吗都是最好的吗
25 穿鞋
潮起潮落,我的心也上上下下,而就在我的沉默中,我那只被海浪卷走的鞋子,奇迹般地又被大海吐了出来,正好抛到里昂面前。
他俯身捡起,然后抓起我的脚腕。
我吃了一惊,重心不稳,向后便倒。他眼疾手快的把我接住,整个人打横抱起来,放我到干燥的沙滩处坐着,再把鞋子里的水甩干,放在一边。
“你要干什么”我紧张地问。
里昂有时候会展现出一种特别温柔,总是突如其来,令人无法预料,也无法抗拒。就像,被恶魔催眠。
他不说话,只坐在我对面,把我浸满海水的袜子脱掉了,双手把我的整只脚都包裹住,轻轻的摩擦。
我吓坏了,不知道他这又是什么挑情的方法,上回我已经领教过了。我不怕他跟我凶,跟我斗狠,跟我玩的,我最怕他对我使用男女之间的那点手段,那我绝对会处于下风,其实这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我会完全被摆布。也不知道我对所有男人都这样,还是只对他。
我试图抽回脚,可是却不能。他的手掌微凉,但摩擦生热,渐渐够,我的脚温暖了起来,然后是整个身体,虽然当时我慌得不知所谓,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再然后,他对我另一只脚如法制。
“海朴很冷。”当他把鞋套上我的脚后,轻声说, “快回去想想我的提议,你等着你的决定。”说完,他双手在裤袋时,施施然走开。
我在沙滩上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是在表达善意。
是吧
现在是冬天,海水冰凉刺骨,也只有他这种变态才敢只穿着件衬衣还略敞着领口,光着脚站在海水里。而我,一见到他就全力戒备,没留神也踏到了水好在,我是穿着鞋袜的。不过,后来我一气之下踢飞了一只,另一只也浸了水,厚厚的羊毛袜更是全部湿透。我冻得要命,只是因不想示弱而强撑,没想到他这么细心的注意到了我的窘迫。
他是在示好引诱我答应他的条件还是,又憋着什么坏呢我不能确定。我只是觉得双脚的脚心发热,赶紧跑了回去。
我得想想,好好想想。
跟亲生父子两个恋爱,虽然说不是同时,感觉在伦理上也很混乱。我清清白白一个中国女子,转眼就带了点荡如囗娃的意思。若是真的倒也罢了,偏偏不管是排名第三的儿子,还是排名第七的父亲,我都只是担个虚名。
所以,我想象想去也觉得不划算,就没有同意里昂的提议。我只决定和刘易斯分手,不再给他爱的希望,但却绝不想和那位亲王殿下有任何瓜葛,哪怕是名义上的。
可恨的是,在我还没有明确答应的时候,岛上已经有了最新谣言,说我已经正式成了亲王殿下的裤下之臣,为此毫不留惜的甩掉了善良正派的刘易斯。
“东方女人,果然邪恶啊。”背地里,我不止听到一次这样的吸血鬼言论,极其不负责任。
我百口莫辩,因为不管我用什么方法也无法动摇岛上的舆论力量。谋诡计在绝对的控制力面前,简直渺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而且我相信,这一定是里昂的手笔,他表面上总是说给我选择,事实上总是自做主张,我行我素,今我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
独栽霸道自取灭亡我暗暗骂着。
然而无论如何,我已经无法改变事实,只能忍气吞声、装聋作哑。我很明白辩解也是做白工,既然不相信我,说了也是白说。能相信我的,也不用我说什么。
就好比小丁和刘易斯。
小丁为此讨厌我,因为我曾对他信誓旦旦的说过不爱里昂,彼此之是也没有暖昧关系。他觉得我骗了他、抛弃了他,他就好像夫去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既然抱不到手,就宣布和那玩具从此是敌人,并自我催眠说本不稀罕那玩具。
我无可奈何,但却对他讨厌不起来,只好天天忍受着他的顽劣挑衅,等待时间能让他明白。
而刘易斯的反应只是让我更愧疚了而已。我试图跟他正式的谈谈,友好的分手,甚至想了一堆很好听、很真诚、又尽量不伤人的话。可当我艰难的开口,他却把食指放在了我的唇上,微笑着摇头。
“小乙,你不必说出来。”
我心中大恸,忽然觉得我做什么都是错的,从一开始相遇错了。现在我要怎么对他
之后,刘易斯消失在岛上。我又气又急,跑去找里昂,他却满不在乎地说,“他会回来的。”
“如果他遇到危险怎么办”我逼问,潜意识里不断责备自己。
“不爱他没关系。”里昂的目光如冰,“但是你不能看轻他。你以为,他连这点自保的能力也没有吗”
我愣了下,随后脑海里突然闪出师兄说过的那两个字“放开”,慢慢释然了。我的问题就在这儿,我想保护所有我爱的人,我顾虑重重,所以我没办法潇洒。也许,这对别人也是枷锁,我必须学会自由的与他人相处。
于是,我努力压抑着心里的不安,安静地住在岛上,不去想师兄,也不去想刘易斯,只守着小丁。不过他不听话时,我开始不客气,用那个鬼牙戒指放倒过他两次,用东方道术放倒了他五次。现在,他对我敢怒不敢言,每天都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强大,大约在找机会寻回场子,大胜我一回,结果逼得我也重拾扔掉多年的修行,免得以后失去对他的管教,任他胡作非为。
对于在吸血鬼中间的行事策略,我也做了改变,不再怕惹祸,怕招麻烦,没天除了泡图书馆,翻阅各种资料文献,修行两个小时,就是满岛乱窜,在月光情人中四处走动。以前,我对血族成员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态度,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所以我装着自来熟,逮谁跟谁聊吸血鬼们对我的转弯一时无法接受,不过没关系,我脸皮厚,是打不死的小强,为了我的目标,这点小小的挫折本不在话下。
唯一个我难叹忍受的是,里昂在散布我与他关系暖昧的同时,还和金秀儿保持着情人关系。这个我特别诧异,他是不是在酝酿什么谋啊到底想从金秀儿那里得到什么感觉上,他应该不太在乎金秀儿本人才对,冬季舞会上,我让金秀儿吃了那么大的瘪,他居然舍不得用一滴血去救她。对我,他尚且能够。
其实我并不是妒忌,而是金秀儿的存在,令我的地位更加不堪。人家好歹是正式男女朋友,我呢纯粹一床伴、囗友、吃牛排时配的沙拉。
不过算了,把心一横,装作看不到别人的眼光,听不到别人的议论,脖子一缩当海美女吧。
这天我在图书馆着书看得头晕眼花,看窗外明月正好,干脆就跑出来溜溜。
整个哈德斯岛,我最喜欢后岛。那里人迹罕至,可是风景绝美,每回散步的时候,感觉心灵都得到了洗礼似的,不明白为什么大小吸血鬼不爱来这里。
现在月正当头,虽然冬天的诲边吟风萧瑟,我还是裹紧了大家,迎风而立。没有比有节奏的海浪声更令人心灵宁静无垢的了,而那潮湿的风也能令人大脑清醒,我实在需要把看到的一大堆信息在脑海里重新分类储存一下。虽然,我还没找到有关日行石的任何文献资料,但这本来就是份水磨的工夫,不能着急的。
可惜正觉得心旷神恰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身后有异。猛一回头,没见着人,吓得我汗毛竖起。我不怕吸血鬼,身为俗家道士,却有点怕鬼,因为没有见 “贱囗人,我在这里。”一个萝莉音响起。
我循声低头望去,见一个娇小的女孩子就站在我身后。其实她并没有那么矮,据目测也有一来五五左右,只是我潜意识里认为吸血鬼都很高大,回头看的时候目光向上,就没看到她。
她大约十二、三岁的样子,白细瓷一样的无暇肌肤,一头红色卷发,五官玲陇,看起来像个洋娃娃般美丽。唉,西方人就是这样,没有成年的孩子中,有很多漂亮得不得了。
不过,眼前这个小萝莉眼神不善,看起来很有些凶猛。而且什么什么她叫我贱囗人这死小孩,真得好好教育一下,跟我家小丁倒是一对儿顽劣分子
我好好打量了她片刻,然后又转过身去。
现在我可是本岛岛主,亲王殿下,本州副领主里昂范伦丁的枕边人,这世上的人都知道枕边风最硬,所以我十分确信在这岛上没人敢伤害我,当然也就敢拿背对着任何人。
“叫你哪,贱囗人”她气得绕到我面前来,直跺脚。
我不理,直到她对我露出尖牙。
“这里没有贱囗人,小吸血鬼。”我毫不客气地拿戒指对淮她,态度骄傲,“如果你想跟我说话,就必须礼貌一点。不要以为你年纪小,我就会让着你。”
“我已经话了三百岁了,比你大得多。”她向旁边躲了躲。
“那就拿出三百岁老人的理智来。”鬼牙戒指的顶端一直瞄淮她,“别以为长得可爱就可以为所欲为哦。”
26 小萝莉与慈善晚宴
“你胆子不小”她威胁我,可是因为她太漂亮了,睫毛忽闪忽闪,真的没什么威胁力。
“你知道兰陵王吗”我无厘头的冒出一句。
她果然愣了,“谁这个姓兰的哪来的干什么的是血族还是人类”
我囧。这妞白活了三百岁啊,心智看起来还是萝利的。异数,绝对是个异数。
“好好学学中国文学吧,兰陵王也不知道。”我鄙视了她一下,“兰陵王是带兵打仗的人,但他长得太漂亮了,看起来不那么威严,所以上战场时要戴一个吓人的面具。”
“你的意思是,我看起来一点也不可怕”她想了一下,大声道。
我点点头。还好,智商倒是挺高。
她怒了,身子突然凌空而起,打量着我的速度没有她快,来不及扭转戒指的方向,向我当头抓来。但下一刻,她就得到了教训,尖叫着飞出很远,呈抛物线型,流星般落入海水里。
我耸耸肩。
天天跟吸血鬼打交道,尤其小丁个死小孩时常偷袭我,我已经练到脑袋后面也长眼了,怎么会只依赖鬼牙戒指再者,吸血鬼只是人类变异,又不是绝缘体、椽胶人,当然也怕电嘛。
我揣着手,悠闲地等在沙瘫上,直到看到这小萝利从水面上冒出头,游到岸边,再一步步走上来,浑身滴水,眼睛恨不得把我吞掉。
“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眯眯地问,好像刚才她落水与我无关似的。
“nnon。”她气呼呼的盯着我。
“米若,镜子的意思对吧看我英文多好,你能活那么久,别总学酷,好歹学点知识。”我摆出平时教训小丁的架势来,“不过你找我有事吗这么不友好。”
“我来给刘易斯报仇”
我心里一抽,脸上却不表露出来,“你认识刘易斯”
“在你妈妈的妈妈的妈妈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认识了。”她很得意地拾起下巴,“这次我一回来,就听说你把刘易斯赶走了。告诉你,我不能允许快把刘易斯找回来,做他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来若,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再者看她涨得通红的小脸和目光中的不平之色,心中不禁一动,笑道,“你爱他是不是”
“是又如何”她直言不讳,理直气壮得如此美丽,倒让我升出一丝欣赏之意。
“是的话自己去追他,虽然你很萝利,对于刘易斯那样的正人君子来说,跟你在一起会有罪恶感。但你的外形也不算太小,至少也发育了。”我瞄了瞄她微隆的部,“在中国古代,十三岁可以嫁人了。”我突然很好奇,女吸血鬼有没有大姨妈月月造访
她挺了挺,哼了一声,“他不喜欢我,所以我选择守护他。”
“你强迫他好了。”
“我不强迫”
“那你为什么强迫我”
“因为我看你不顺眼。”
我差点笑起来。多直接的理由啊,我居然有几分喜欢。正要说些什么,心头又有感应,回头一看,却是小丁走了过来。我灵机一动,立即迎上去,随手设下屏蔽结界,低声对小丁说,“想摆脱我吗”
他一愣,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又跑出来,想跟我比试比试,不过我没兴趣应酬你。看到那边的小姑娘没有”我指指来若,“你只要能制住她,我就随时接受你的挑战,并且不用鬼牙戒指。”
小丁眼睛一亮,于是我又加了一把火。
“你若连个小姑娘也摆不平,就别提什么自亾由。”
小丁现在和高中小男生一个德行,荷尔蒙分泌过盛,加上被我管得憋屈,有劲儿没地儿使,特别喜欢和人打架。只是,我严厉控制着他,他不敢随意动手,心中早就对我不满到极致了。现在听说可以随便打人.虽说目标只有一个,他也很兴奋。
而于我而言,引寻水流不能一味的堵,重要的在于疏通,我让小丁发泄一下.有利于他转移憎恨的目标,并继续提高自身的能力。我听里昂说过,小丁的能力越早释放,他就越早可以变得理智,摆脱新生儿的不确定危险。
对不起啦小米若,既然你找我的麻烦,你不仁,我不义,也只好让新麻烦缠上你吧。小丁当然打不过话了三百年的米若,但他是史上最强大新生儿,又有东方道术基础,米若也不能对他造成太大伤害。
一方面给来若找点事做,省得她来缠我,教训她别着不起人类,尤其是来自东方中国的。另一方面让小丁吃点苦头,在暴怒中学会控制自己,一举两得,我太聪明了啊。
“米若,有本事打败了我的徒弟,再来强迫我吧。”我激了她一下,然后又把话往回拉,终究是舍不得小丁受大伤的,“不过他是亲王殿下的孩子,新生儿,记得手下留情哦。”
一句话,两个人一起瞪我,然后又互不服气的对瞪。嘿嘿,多好,本小姐就不奉陪了。
我把两个人留在沙滩上,把哼哼哈哈的对攻声也留在身后,心中正为自己的招而欢呼,不期然望向月光情人的顶层天台,又见到里昂站在那里。
距离远,我没用道法加持眼力,但不用猜,我就知道那身影就是他,还感觉他对我招招手。
我哼了一声,径直回到了图书馆去。切,你散布桃色谣言就算了,还想着能对我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吗以为我是金秀儿我还不用这么自降身价。
可是当我回到图书馆,却发现他已经在那儿了。
“就知道你不会乖乖听话。”他眼睛里充满笑意,好像为猜对我的行动而得意。
“有何贵干”我一幅很配合,而且很友好的样子,心里却把他的租宗十八代,统统问候了一遍。当然,以金秀儿的名义。
“这个周末有一个慈善晚宴,我要求你陪我出席。”他说明来意,我非常意外。
既然是慈善晚宴,就是人类举行的,因为血族不需要,难道要募捐鲜血吗我知吸血鬼们,尤其是密党成员会伪装成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中,衣食住行,除了白天不能出现,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伪装能力强的,人类本分辨不出与他们交住的其实是血族成员。顶多,为了防止被发现,彼此不能有太深的交住或者感情关系。其实就算发现,用血族的神控制力消除对方的记忆就好。所以,说不定谁的朋友中就有吸血鬼的存在,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而里昂,就是这类吸血鬼之一。月光情人,就是联系人类与血族的纽带,不然他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只是不知道,他和人类还有这种社交活动。不过他视人类为低等动物,一切的关系网都是为了他的生意而已。也许,还有他不为人知的秘密。毕竟,要想控制世界,就要控制人类。要想控制人类,就要先成为他们。
“哦,阔佬们攀比善心的盛会啊。”我不无讥讽地说,“很少有真心,不过是虚荣罢了。”
“再怎么虚荣,也是人类的行为。”他貌似无聊地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晃得我眼花。
“别忘记,你也曾经是人类。”
“是啊。”他耸耸肩,“我曾经进化,如今却不得不退化。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属于最没用的人类。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得好,少不得要人类的帮忙和配合。”
“原来是编织金钱与政治的关系网,你直说不得了。”我坐下,翻书,头也不抬地说, “我一个中国女道士不懂这些社交应酬的,带金秀儿去好了,她正适合。”
他把轻轻书合上,把我的手夹在书页里,按着,不让我扣回,“这话听起来像妒忌哈哈哈我连笑了三声。
“想让我妒忌,下辈子吧。”
“那么,陪我去。”
“恕不奉陪。”
“这是你的赔偿。”他托起我的下巴,强迫我看他,“金秀儿身上的咬伤还没好,那是你造成的,你不能让我带个脸上糊着一层药的女人出席。
这话,我怎么听着这么不顺耳好像是金秀儿去不成,他才邀请我。难道我是退而求其次的其次吗
“我要是就不去呢”我隐隐有点发火。他没生气,眼波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最后落在我的唇上,“我给你两个选择。”他喉头滚动,”a,跟我去宴会。b,给我一个吻。
太无赖了这叫人怎么选
“为什么非要我去”我妥协了,“就算金秀儿不去,哈德斯岛上有太多大美妞了,人类也有,血族也有,何必要带上我这种上不得台盘的”
“真失望。你居然连一个吻也吝啬。”
他本不回答我,“很亏啊,外面盛传我们是秘密情人,可是你却这么冷。”
我气结,“明明是你散布的谣言好不好现在来跟我说谁比较吃亏”
“你做了聪明的选择,因为就算你奉献了香吻,也一定非陪我去不可。”
“卑鄙小人。”
“我周六晚上八点来接你。”他继续不理会我,我们俩就是同鸭讲,“你想买什么礼服首饰鞋子请随意,开特.凯撒会帮你付钱的。”
“我不会给你省的。”当看到他也不等我回答就离开,我跳起来,对着他的背影嚷嚷。
以为我是文艺范儿的女生就错了。你让我买,强迫我陪你出席什么破晚宴,不弄点补偿怎么行花到他破产是不太可能,让他大大出血是绝对没问题的。
27 上吧,马小乙上
周六天一擦黑,我就心打扮起来,在花费了两个半小时之后,终于达到了“最佳”效果。
原来所谓的珠光宝气就是这种形象和感觉啊。
我满意的照照镜子。
小礼服我照样挑的黑色,因为不容易出错,也不容易太引人注月,低调的感。式样也很简单,露背的短裙,不过在肩部有个设计很新颖的超大蝴蝶结,显得俏皮又别致,整条裙子的感觉立即不平凡了。鞋子,手包全选的淡金色,有奢华的气质,但却不耀眼。
而我的宝光,全来自于那些钻石首饰头饰、项链、耳环、手锡、戒指、脚链
买这些东西时我都不问价,里昂那么有钱,至少是亿万富翁,钻石的克拉太小是我看不起他。可最后令我沮丧的是,我不问价,他也不问,今我让他疼的计划完全没有着力点,只剩下开特.凯撒脸色发青。
“戒指真滑稽。”这是他唯一的评价。
那个戒指上的钻石是太大了点,差点遮住我半食指。这样一来,我自己倒闹了个不好意思,感觉我浑身充满了暴发户的俗气,有人向我迎面而来,一定会闻到我浓浓的乡土气息。
于是,我悄悄拿下身上几件夸张的首饰,放在手包里。
“我还以为你会乱化个妆,以表达你的反抗。”他注意到了我的小动作,微笑着说。
“无聊。”我哼了一声。
我才没那么笨。弄个糊妆,他会找人帮我另化,白白浪费时间,伤不到他,还丑了自己,何苦来哉 随后不管是过海、坐车,都有专门的、那种穿着笔挺制服的司机,我们身后还跟着一拉溜儿四个身材魁梧,面容冷酷的保镖,排场十足。其他时候,里昂也表现得极有绅士风度,殷勤地开车门、扶门框以防我撞到头、牵着我的手过踏板、冷风吹起的时候,帮我披上大衣,这些小事他做得极其自然温柔,今我着实体会了一把上沫社会的做派。
再加上他梳得一丝不乱的闪亮金发、帅气酷烈的面容,优雅考究的服饰,一路上我们还赢得无数注目礼,当我们进入那金碧辉煌的大厅时,我觉得所有的女人都恨我,真是连虚荣心也满足了。
“欢迎,范伦丁先生。”一个满头银发,腰杆笔直的矮个子老头走了过来,看样子是主办人什么的。他的身边跟着身高超过一来八的波霸女郎,两人搭起来,真是财色兼备。他叫梅耶,从他对里昂的态度上可以发现,里昂绝对是个大金主,值得他亲自迎接的。
里昂跟这小老头寒暄,礼貌好得没话说。冷眼旁观,我感觉他略略弯腰,浅浅微笑或者点头致意的姿态都那么完美漂亮,好像贵族学校的教科书。本来我还有点佩服他,但转念一想,他活了八百多年了,连这点也做不好,干脆死去算了。
我希望别人把我当花瓶,就青花瓷好了,只欣赏一下,不要理会,可惜那个梅耶半点不识趣,见了我还愣了一下似的,摆明以前认识金秀儿,把两个东方女孩弄混了。其实这也就算了,偏偏他多事的非要他的情妇带我四处逛逛。
我本来不想和这个中文超级烂的说话,因为不自在。可是跟她去溜达一下,能离里昂远一点倒是不错,于是顺从了主人的好意。自从下了车,里昂就挽着我的腰,令我只能依保在他身旁,想挣扎都没有角度。他的手掌按在我有肋骨上,令我一阵阵发热。
太难受了
“不要走远。”他微笑着说,可我却知道他在咬牙。随后他还突然俯下身,在我唇上轻啄了一下,表现得深情款款,简直麻死了。
我僵硬地点点头,递过一个“你管得着吗”的挑衅目光。哼,你逼我陪你来,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了,还能要求我什么
不过,不管我身处这个大厅的哪个角落,不管我隐藏在多少人的背后,都能感到里昂的目光在追逐着我。有几次我转头寻找他的身影,发现他本没有看着我,正端着酒杯,与一群阔佬交谈甚欢,姿态高贵迷人,轻颦浅笑,倾倒无数女客,可我还是觉得他没从放过我一丝一豪。
“你和范伦丁先生很相爱啊。”以怪声怪调的中文说,我费力的思考一番才明白,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她大概是把我们之间的互相威胁和监视理解为难舍难分了。
于是我只好微笑不语。在社交场合,这是最不会出错的行为了吧
可惜,她又误会了,“最近,范伦丁先生似乎很喜欢东方姑娘。你是日本人”
“中国人。”我东张西望,感觉很无聊,如果聪明,就应该客气地请我自便,让我自己随便转转。
然而她不聪明,所以继续拉着我说,“你真是好运气,范伦丁先生很低调,不常出席社交场合,很多女人想认识他却没有机会。不知,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听出来了听出来了这个女人在妒忌,并且暗示我,里昂对东方女人的兴趣是突然的,肯定不会长久,并且会在不同时的东方女人之间变换。而且他的审美情趣早晚会回到金发碧眼、的主流,就像她那样。也确实,里昂在无论外形、个人风度、种秘感、甚至是财产上,和梅那比起来都是天与她的差距,倘若抛弃感情不论,任何一个女人都知道应该去勾搭谁。
只是啊,这些女人中有谁知道里昂的真实身份其实就算知道了,也只能是给他加分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人们的感官已经麻木,追求新鲜刺激就变得太重要了。
跟吸血鬼恋爱诶,多酷而且听说他们在某些方面能力很强大,是女人就想试试吧。
“月光情人认识的。”我拿了一杯香槟,放到唇边啜饮。妈的他背对着我,却为什么好像还在看我
“走啊,听说他很少离开哈德斯岛。”目光闪闪,“我也去过那里,真走天堂一样的地方。”
我不置可否。
“不知那个金秀儿小姐”内弹貌似试探,其实走想提醒我里昂的前任,好让我不开心。
唉,真走的,女人何苦若难女人她喜欢里昂就去追啊,干吗跟我软劲。没想到那个死鬼死吸血鬼的意思居然还你抢我夺的。
“金秀儿还是范伦丁先生的女朋友。”我把火引开,才不无缘无故当靶子呢,“不过她日前受了点小仿,所以我才代替她做为范伦丁先生的女件出席。其实,我只是月光情人的工作人员。
我说的是实情,但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多嘴解释的,但我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免得这些夹枪带的事没完没了。
听我这样说,半信牛疑,毕竟刚才里昂表现得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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