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4章  我的特工女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下一页

    第124章 (第2/3页)

道:“李总,我想好了。”

    “那曲总选那条路”李梦婷不由得问道。

    “呵呵,李总,在商圈打拼这么多年,我也累了。所以,我决定吧东盛交给李氏去打理。”曲爸爸笑着说道,也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似乎觉得这咖啡,香醇无比。

    听到曲爸爸这个回答,倒是有些出乎李梦婷的意料之内,李梦婷一直以为曲爸爸会选择只把自己的公司挂靠在李氏的名下的。毕竟那样来说,公司还是属于曲爸爸的。在一些决策的问题上,李氏是不会干预他的。

    可在曲爸爸的方面考虑,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毕竟这两个选择都是要给李氏利润的。那还不如自己做个甩手二掌柜,轻松分到钱的好。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自己已经答应了曲妈妈,以后尽量多陪陪她。这才是曲爸爸下定决心做个甩手二掌柜的原因。毕竟,做出这样的决定,曲爸爸也是很难受的。

    “那我们就按照资金比例来算股份,如何”李梦婷在这个时候说道。

    曲爸爸点了点头,说道:“自然应该这样。”

    “不瞒曲总,我打算将东盛作为广源市的根基,也就是说东盛会成为李氏在广源市的总公司。以后还可能会开许多分公司,所以在这个资金投入上,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数据。而且,要做到这一点,也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李梦婷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后又继续说道:“所以要说道具体的股份分配事宜,还得等李氏那边的财务算出一个大概。只不过,我需要先说在前面的是,曲总肯能占不到太多的股份。”

    曲爸爸心里明白,按照李梦婷这么说,那么李氏需要向东盛注资的数目将会十分庞大。

    “呵呵,好,这个李总看着办,到时候出了数据我们再具体谈吧”曲爸爸笑道。

    “而且,我还有一个条件。”李梦婷说道。

    “李总还有什么条件”曲爸爸问道,李梦婷的话倒是不出他的预料,李梦婷既然松口,那一定会有条件的。

    “我要让曲志恒帮我拿到环宇那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也就是说我要环宇全部的股份。”李梦婷淡淡说道:“就这一个条件。”

    李梦婷既然不能把东盛吃下来,那环宇她是一定不会放过了。而且,那天她也看到曲志恒找来的忠义会的小弟。陈志荣这家伙又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想来曲志恒应该可以搞定他。所以会提出这么一个条件。

    “志恒帮你吃下环宇他没这本事吧”曲爸爸不由得诧异的问道。

    李梦婷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说道:“他有这个本事,一定有。曲总只需要回答我同不同意这个条件就行了。”

    看到李梦婷那自信满满的样子,曲爸爸疑惑的说道:“这事,我得问问志恒。”

    “呵呵,这样吧,曲总现在可以回去问问曲志恒,他答应不答应。我在这里等他半个小时。如果他答应的话,曲总让他来一趟,我想和他谈谈。”李梦婷在这个时候说道。

    曲爸爸点了点头,说道:“这样也好。”反正自己回到家,曲志恒再来这里半个小时也足够了。顿了一顿,曲爸爸说道:“那我就先回去,问问志恒再说。”

    “那好,我不送曲总了。”李梦婷说着这话,人却是站了起来,明显的是送曲爸爸出去的意思。

    曲爸爸笑了笑,说道:“再见。”说完,曲爸爸转身出了包间,下楼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曲志恒就已经迎了上来问道:“爸,谈的怎么样”

    “很是出人意料,她竟然说可以不完全收购我的公司,但是必须让我挂靠在李氏的名下。”曲爸爸说道:“无非是两条路,我选择了把东盛交给李氏去打理,但是我要占股份。这事我想过了,也算不错。她说要把东盛打造成李氏在广源市的总公司,那样我占了股份,分利润也会比以前赚的多吧”

    “怎么会这样”曲志恒不解的问道。

    “她说算是给那个人面子。”曲爸爸说道:“你说这人会是谁”

    “我干爷爷”曲志恒不由得问道。

    曲爸爸点头说道:“也只能是他了,但是李梦婷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却是要你帮她完成。否则这一切就都白说了。”

    “什么要求”曲志恒不由的问道。

    “她说要你帮她吃下环宇剩下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曲爸爸说道:“这事你能不能做到我不知道,但是却是牵扯到你,所以我跟她说需要询问你的意思。她说会在兰轩等你半个小时,要是你答应,就去找她。”

    曲志恒只一个转念,就明白了李梦婷的意思,不由得说道:“我去找她。”说完这话,拔腿就向外跑。

    “她在二楼包间里。”曲爸爸冲着曲志恒喊道,可是曲志恒却已经跑远了,可以看得出来曲志恒有多心急。

    曲志恒走了以后,曲妈妈在曲爸爸身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不选择挂靠在李氏名下,公司继续自己去管理呢”

    “呵呵,累了。也老了,没那么多精力了。再说,我答应你了,以后要多陪陪你,这样岂不是更好把东盛交给李氏去打理,咱们只吃股份的分红就好了嘛。”曲爸爸笑着说道,并且拉住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