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0 软肋  金丝雀[重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下一章

    100 软肋 (第3/3页)

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那人很高,即使光线昏暗,大体能看的出模样出众,十分英俊。他的左手拿了口罩,右手夹了根烟,闪着明明灭灭的光。

    那人笑了笑,看了他一眼,说:“小朋友,不要把这件事到处说,好不好?”

    安知州皱了皱眉,只好又将衣服穿上了,很是不解,“哪件事,往外说什么?”

    那人一愣,抖了抖烟灰,似乎很是震惊,“你不晓得我是谁吗?”

    安知州整张脸浸透了雨水,冷冰冰的,又不高兴,于是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

    他并没有生气,反倒起了兴趣,认真地点了点头,“你讲的对。你都不知道我是谁。我是郑夏,小朋友,你呢?”

    安知州瞥了他一眼,大概是像在看一个神经病,连衣服也不拧了,拎上书包直接上了楼。

    郑夏一怔,摸了摸下巴,有点感慨。他在娱乐圈里待的时间也不短了,见过许多漂亮的少年少女,可都没有方才那一眼,那个孩子头发湿漉漉地遮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模样动人。

    不过再漂亮可爱也只是过眼的一瞬间,做不得真,郑夏稍稍叹息,转身回了楼上,他的外公正靠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摇摇晃晃。

    郑夏拿了一条薄毯子,盖到了老人家的身上。他是个演员,戏红人也红,工作很忙,总是抽不出空来,只有这次外公生病了才连夜赶回来。所以说方才那个孩子认不出他的模样来才有着惊讶,毕竟他最新的一部戏几大卫视联播,主打对象正是他那么大的少年人,可安知州却连见也没见过自己。

    看来是他高估了自己,郑夏摸了摸鼻子,把方才在楼下的事当成笑话讲给外公听。

    外公一愣,起身饮了口茶水,“你说的,应该是楼上老安家的孩子,他过得可怜,你别戏弄他。”

    郑夏漫不经心地问:“怎么可怜了?”

    安知州的身世,整栋楼都知情,可没人敢插嘴。老安原本有个儿子,成家多年也没生出孩子,去医院查出来是妻子生了病,可夫妻二人恩爱,没有多提,直接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回来,那孩子便是安知州。家里没有孩子,总是不够热闹,即使是安知州这样冷淡的性子,也叫整个安家鲜活了起来。可是好景不长,安知州来了安家不到一年,有一次夫妻两个带着安知州出去玩,不小心出了车祸,只有安知州一个人活了下来。

    安镇在厂里工作时,也是个不错的人,安知州才到家的时候,也真心拿他当孙子疼爱,可一场车祸,一切都毁了。其实安知州并没有错,他错在活了下来,而安镇的儿子死了。

    安镇对待安知州不好,是这个看家属小区人人皆知的事,可没人上前劝阻,这实在没办法。

    郑夏听了,愣了一下,“真的是……”却没说出口,又问,“安知州他家在几楼?”

    “问这个干什么?”

    “送碗汤过去。”郑夏起身,将刚刚炖好的汤盛了两碗,“那小孩挺可怜的,刚刚浑身都湿透了,还在拧外套上的水。”

    他的外公不说话了,一贯知道他是这样的性格,心软,对可怜的小孩子要好上几分,从小便是如此。

    安知州打开门的时候,郑夏正倚在门外,他皱了眉。

    郑夏作为当红小生,演技还是很好的,装模作样地问:“怎么是你?我外公住在楼下,姓陈,让我上来送两碗汤给安爷爷。”

    安知州顿了顿,转身去了房间问了一下,里头隐隐传来骂声,没过一会,他出来了,还是平淡而冰冷,眼神木然。郑夏注意到他的衣服还没换,将汤递给他的时候,多说了一句,“早点换衣服,喝一碗汤,注意别着凉。”

    安知州“嗯”了一声,抬了抬眼,睫毛遮掩住眼瞳,轻声说:“谢谢。”

    门关上了。

    安镇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汤呢,汤在哪?你个丧门星的东西不要偷喝。”

    安知州很冷漠地听着,将两碗汤兑到一个搪瓷盆里,端到安镇的面前。

    安镇对待他,就像一个仇人。

    安知州有时候都快忘了,眼前这个人,从前还是对自己好过的。

    或者那段快乐的时光只是虚假的记忆,原来并没有。

    ————————

    昨天下了场雨,今天的天气便很好,空气湿润,往日灰蒙蒙的天,此时也透着碧蓝。

    陆郁的工作永远忙碌,看完了一份报表,还不到四点钟,行程安排上今晚的宴会是在七点半,已经不算早了。

    陆郁起身出门,对李程光说:“我回去一趟,有点事,你六点半过来接我过去。”

    时间不太充裕,而且也不是做好了立刻吃,陆郁没做炒菜,挑了几样耐得住存放的菜,做好了放到保温盒里。

    做完了饭,陆郁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西装,他的身材很好,是天生的衣架子,无论穿什么衣服都不会不妥帖,不好看。

    李程光过来的时候,陆郁正挽起袖子,弯腰在桌子上写了张纸条。

    他知道不该看,可又忍不住瞥了两眼,加上眼睛尖,看到纸上写了一行字。

    “饭菜都要记得吃完,回来要检查的。”

    李程光的嘴角抽动,心里生出一个十分奇妙的想法,难道老板刚刚回来就是为了给对门的那个孩子做个饭?

    真的,他现在非常好奇,那个孩子是什么身份。

    陆郁顾不上他的想法,将袖子放了下来,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天幕已经完全暗沉下来了。

    这是他来宁津第一次参加这种晚宴。

    李程光跟在他身后熄灭了灯,陆郁淡淡道:“走吧。”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可惜他不再念了。

    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

    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

    吃完了饭,裴向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半个巴掌大的老款手机,摁下了开关。蓝色的底屏模模糊糊,裴向雀眯了眯圆圆的眼睛,看了一眼时间,又从文件夹里挑出了一个录音,播放了起来。

    开始是一段嘈杂的混音,什么也听不清,等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

    一个粗糙低沉的男声高谈阔论了好一会,语气得意又鄙夷,周围人不时插了几句,最后在一团哄笑中,录音的进度条走到了头。

    虽然这和专业的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声音相差甚远,可一般人想要听清楚里头讲了什么内容还是轻而易举的。

    裴向雀却不同,他自小患有语言障碍,确实听不懂。那些话就像被无厘头得纠缠起来的线条,紧紧地缠住了他的意识。

    可这只是第一遍。很快,裴向雀又将进度条重新拉了回去,颇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反复重听了好多遍,还时不时将那些能够辨认或者自己猜测下来的话写在了纸上。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ing!今天,请叫我狐巨长!蟹蟹!巨长!

    小雀:背疼腰酸腿抽筋!非常不开心了!

    大裴:我也……

    小雀:陆叔叔拿一百个糖果一百个亲亲也不好使了!

    大裴:要是这样的补偿方案,还是能够商量的。

    感谢白露未晞,不存在的,静默的地.雷,感谢小可爱们的评论和订阅,明天是中秋节啦,大家中秋节快乐!发一百个红包,前六十+四十个随机!晚安啦!么么啾!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