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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各种意义上的压力 (第2/3页)
还没来及说两句话,便马不停蹄朝着大楼的录音室走去了。
十点四十分,一行人来到录音室,见到了几个等在这里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个虽然墨鸣早就从前身的记忆里,知道其存在,但亲眼看到时,依然无比震惊的人——林明美。
当然,震惊的人绝对不止墨鸣。身为林明美铁杆粉丝的天羽结子,在看到林明美的瞬间,便像是个木雕般,呆站在了原地。
而在回过神来后,天羽结子更是不顾一切的冲上去,一把抓住林明美的双手,无比激动的喊道:“林明美小姐,那个,我很喜欢你的歌,我是你的铁杆粉丝,能给我签个名吗。”
身为中华帝国为数不多的歌后,拥有数千万歌迷的林明美,在应付狂热的粉丝方面,显然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
因此,即便被天羽美羽突然“袭击”,林明美也没有丝毫的惊慌。相反,脸上一直挂着丝丝浅笑的她,还柔声安抚起天羽美羽:“别激动,我又不会变没,你叫什么名字?你想我把名字签在哪里?”
“我叫天羽美羽,签在哪里?直接签在我衣服上吧,我回家后,要把这件衣服裱起来,当做传家宝。”
“好。丽丽,给我一把笔。”
望着那边,正从助理手中接过马克笔,往天羽美羽衣服上签名的林明美,墨鸣在咽了口唾沫后,有些艰难的对李平之问道:“李导,你把林明美小姐请来,该不会是想让她来唱梦回还吧?”
“没错。如果你唱的没能让我认同的话,我会让林明美接替你唱梦回还。”
“对手是林明美嘛,这还真是地狱级的难度啊。”
闻言,李平之在确定了,墨鸣不是那种年少轻狂的二愣子后,忍不住笑着问道:“怎么,没信心了,打算放弃了?”
“放弃?开玩笑,要是我想放弃的话,那么我根本不会来飞鸟市。我承认,林明美是个强大的对手,论唱功我比不过她。不过,梦回还可是我自己写的歌,打败林明美也许做不到,但让李导你认同却不是什么难事。”
用自信的态度与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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