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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3-065 巅峰 (第3/3页)

都为之瞠目,胆战心惊。也正因此,穆尔希利斯二世的武勋威名,是比他做王子时变得更加可怕。收服北方蛮族,让帝国势力向北直达黑海;建立水军,联通希腊,与迈锡尼人、米诺斯人达成同盟,西控大绿海;向南更是直逼红海,攻陷卡赫美士,将叙利亚尽收囊中,给埃及这个古老帝国都带去前所未有的致命威胁;向东制衡亚述、联络埃兰,一举覆灭巴比伦……为了心中那片曾经只能归为梦想的蓝图,有生之年他一刻不曾停下过脚步。对外打击劲敌扩张势力,对内养护耕牧、打通各地商路、重修法典,大规模废除酷刑和私刑,最终还保留下来的死刑只有三种:通敌、篡逆和强·奸。对此,元老院里曾有过激烈争辩,人们不明白,连犯了杀人罪都可免死,而代之以经济赔偿的方式,只要与受害遗族达成协约,负责为其供养终老就可替代刑牢,却为什么强·奸竟是死罪?王的理由是:杀人罪,人已经死了,就算把凶手正法,也无非是再多杀一个人而已,受害者的遗族又能因此得到什么呢?与其这样,还不如选择更实惠的方式,毕竟,活着的人该怎样继续活下去,才比什么都重要。而至于强·奸当然就不能如此了,如果玷污了女人也可以出钱了事,那帝国女子和**还有什么区别?所以,杀人罪可酌情免死,强·奸不行!而对大规模废除酷刑私刑,王的理由更充分:战场上制造的残废已经够多了,难道还要继续再造更多?把一个健全人弄成残废,从此折损劳动力,即便是对处罚他的主人,又能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吗?因此,在王的一手主持下,重修的赫梯法典,成就了古老世代里最宽容的典章。治下百姓,再也不用担心动辄小罪获重刑;数量繁多的奴隶,也再没有卖倒死契终身制之说,无论因什么原因沦落成奴,都是最多七年可赎身;而在这其中,王对女人的保护更可说是前所未有,如果生活不如意,她们甚至可以提出离婚,并且保证获得财产的分配权(真实的《赫梯法典》的确如此,非杜撰)。也正因在这片土地,万众百姓是可以得到太多从前做梦不敢想的权利和自由,才促成了一个个蛮族的归顺和大批人口内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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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多少次,当他遥望这片治下的土地,都总会想起她。生命中再也找不回来的爱,直到一步一步走过岁月,他好像才幡然领悟当初那场祭典的真谛。曾经传闻里可以带来无人能及的强盛,到今天他必须承认,原来,她终究还是为这片土地完成了献祭!穿越数千年时空的相遇,是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为他撕开了一道缝隙。得以窥探后世,多少从她而来的新奇灵感,正在慢慢改变着这片土地。曾经耳鬓厮磨的笑语,或者有些事,在古老世代还根本不可能去实现,但只要存在可能的,最终都是通过他的手,在一件一件变成现实。

    无人能及的强盛……每当这个声音在心中回响,献出一生的王,都不知道该言何滋味。在他治世的三十年里,赫梯文明的确走向了巅峰,至谢世时,穆尔西利斯二世留给后世子孙的,是一个疆土广阔、人口繁盛,并且富足程度足够令埃及艳羡的大帝国。可是啊,隐藏在这份强盛背后足可堪称残酷的代价,却恐怕只有王者一人在独自品尝。

    回望这一生,赫梯王·穆尔希利斯二世,或者可算作是成功的、辉煌的,但是那个叫做凯瑟·穆尔希利的男人呢?他的一生又该如何评价?漫长岁月,越走越寂寞,今生最在乎的人,都是一个个死在他的怀里!一次又一次的致命打击,每一次来临,都是足够摧毁他的心灵酷刑。

    站在至高巅峰,垂老的王迎着寒风在低声颂念:“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的兄弟……还有我的劲敌!为什么你们都要先离我而去?你们可知道,死者有多么幸运,而留给生者的,却是多少不幸?若在天际,你们是否在聆听,我的心有多么痛苦,又是多么孤独……”

    (第三部上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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