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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61 夜行军 (第2/3页)
快看,我抓到一只野兔,这下有肉吃了。”
体型健硕的大兔子在少年手里拼命挣扎,可惜就是争不开钳制。王子歪头打量,忽然心念一动,问他:“能让我每天都有兔子吃吗?”
阿布露出少年特有的天真笑容:“我知道了,一定尽力。”
于是第二天,第三天,阿布果然都如约贡献美餐。王子这下来了兴趣,到这天清晨他叫住少年不要再打兔子了,转而笑说:“我再考考你,你会骑马么?”
阿布眨眨眼睛:“就像大人这样?我不会。”
“想不想学?”
阿布眼睛一亮:“想,大人肯教我?”
王子二话不说就收缴马格休斯的坐骑,卸下繁冗行囊,伸手一托把少年掀上马背。
“哇,好高!”
少年满脸兴奋又掺杂一丝惊恐,坐在马背上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迁就少年身量,王子将马蹬位置拉高,让他的脚刚好能放进去,然后递上缰绳开始指教各项要领。
少年听到入神了,谁知毫无预兆,王子忽然在马臀上狠狠一抽,坐骑一声惊嘶就窜出去。少年吓得尖声大叫,王子却在身后喝令:“跑起来,让我看看。”
马格休斯瞪大眼睛:“你不要跟上去吗?会出人命的。”
王子笑而不理,但见远方奔马,在最初的惊慌过后,少年竟然奇迹般的没有摔下来。狂奔中他的身形很快与马匹协调韵律,因而越跑越快。
马格休斯看傻了,帕特里奥斜眼问他:“直说吧,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王子牵动嘴角:“田野中的兔子机警狡猾、行动如梭,会有那么好抓?他居然能徒手逮到野兔。嘿,一次或许是侥幸,但两次、三次,每天一只就不能等闲视之了。这分明是速度、爆发力、瞬间判断和手眼协调的大集合。”
王子指指远方少年,他此刻正控制奔马转弯掉头:“看,第一次骑马,他居然做的比我初学时还要好。我不会看错的,这孩子有天赋,只要稍加训练,一定能成为出色的沙场战将。”
少年跑回来了,大汗淋漓又难掩兴奋,跳下来恋恋不舍抚摸马儿:“原来骑马就是这样,好过瘾哦。”
帕特里奥格外‘同情’的看向马格休斯:“四个人,三匹马,你后面的路好走了。”
马格休斯难以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喂,阿布,你……就一点不害怕?”
少年痛快摇头:“怎么会,好喜欢呢。”
马格休斯快昏倒了,立刻揪住王子:“你你你……这个……不可以的。”
王子风凉一笑:“这样吧,你逮到一只野兔,就能保住坐骑,成交否?”
眼看三人整理行囊就准备重新上路,马格休斯终于体验到什么叫抓狂。
“喂,没有这么欺负人的吧,我是学者,学者啊!”
三日后,一行人终于见到久违的城镇。人来人往的大镇子,要多热闹有多热闹,第一次离开家的少年阿布看到眼花缭乱,马格休斯却一点笑不出来,钱袋早已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口袋,而镇上精明的商家一眼就能看出谁是不用理睬的穷光蛋,逛了半天,无论卖吃喝的、卖用品的,还是拉客上门的住店伙计,居然就对他们视而不见,硬是没有一人上前搭讪。
“唉,有钱上天入地,没钱寸步难行,真是一点都没错啊。”
走在前面,两位担当王子头衔的阁下对这般感慨充耳不闻,状似无意四处打量,眼神顾盼间分明已选好‘肥羊’。
有人的地方,就从来不缺高高在上的人上人。无论他是官吏、富商、地主,或者仅仅是地痞流氓,只要势力够大,就能让所有人尊一声‘老爷’。
在歌舞艺人聚集的地方,就出现这样一位扎眼的大老爷,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路人争相躲避。各个艺班的老板点头哈腰奉上银钱。
“巴力老爷,这个月的人头饷,您……”
不等班主说完,大老爷的凶悍手下已抢过银钱点起数。
“嗯?怎么少了一份?”
“哎呀,有个倒霉的家伙,前几天病死了……”
“少来这套,你们报了六个人,就得按六份收钱!”
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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