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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头 (第2/3页)
,足足有半米长,很是肥硕,显然这是打回来的吃的。看的朱高煦一皱眉头,这个时代人或许不知道,可是朱高煦的心里却是十分清楚,旱獭是最大的鼠科动物。
虽然和老鼠略有不同,但是根本上就是老鼠,既然是老鼠,那就携带着一种非常可怕的病菌那就是鼠疫,一旦爆发起来,那就了不得。吃旱獭,朱高煦倒是不怎么担心,一只两只的还不至于闹出鼠疫来。再说这个时代的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恐怕干涉不来。
崇祯年间闹过大规模的鼠疫,而且是在北京城里面,华北也死了很多人,朱高煦对这些是了解的。
“王爷,那个是旱獭,草原上才有的东西,味道不错,王爷要想试一试,我让他们做好了送过来!”将朱高煦盯着旱獭,蒙差还以为朱高煦没见过旱獭,不由笑着说道。
朱高煦连忙摇头兼摆手,自己还是算了吧!万一吃了旱獭,真的得了鼠疫,怎么办?在这个时代,基本就是等死差不多了。自己可没听说中医有什么好办法,看着那个东西朱高煦都觉得危险,总感觉那东西是一个定时炸弹。
在现在的大明朝,富庶的地方,百姓的平均年龄也就是二十五岁,很多地方甚至都不到二十五岁。朱高煦很清楚,想要获得年纪大一些,还真的什么都要注意,一点都不能马虎,这可是一个拉肚子都能要人命的时代。
那么早的就结婚,那么早就生孩子,也是朱高煦到了这个时代才明白的。是为了家族传承,为了种族延续,当然老色鬼不在此列。
在后世,二十五岁还不算什么,人生刚开始,精彩的还在后面,可是这个时代,人的平均寿命不过二十五岁。还是要在大明一些发达的地区,比如江南。即便是如此,还不能算上明初大战战死的人,不然那么更少了。
“还是算了吧!”见蒙差依旧看着自己,朱高煦连忙摆手:“本王不太喜欢野生的肉食,牛羊肉还可以,其他的肉食不吃的。”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找一个撇脚的理由。
这种理由,无论谁听在耳朵里都会觉得不太舒服,在这个全民都吃不起饭的时代,居然有人说肉食都不喜欢。
不过蒙差也没在意,对方是燕王的二儿子,爵封高阳郡王,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小到大没吃过苦,可以说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有这样的言论也属正常。在草原上,一年大半时间都填不饱肚子,谁敢挑三拣四?多吃一口,很多时候就把自己的命保住了。
在蒙罗部溜达了一圈,朱高煦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着对蒙差说道:“蒙差千户,走,到本王那里去吃早饭,看你吃不吃得习惯。”
朱高煦还没有从旱獭的阴影当中走出来,盛情的邀请蒙差跟着自己去吃饭。显然对于蒙差他们做的饭,有些不放心了,估计也就是这一会儿,过去就好了,只是旱獭是绝对不会吃的。
“那蒙差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蒙差一愣,还是点了点头,跟在朱高煦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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