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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夜晚 (第2/3页)

素系的新人类很稀有,你还有与体形相称的力量,很厉害(fierce)。”

    厉害的人要么做一辈子保镖,要么成了杀人犯!雷云心里吐槽,嘴上说:“牛x(ggreat)对生活没有帮助,你觉得呢?”

    “你做菜可以不用炉子!这很棒!”斯芬妮脸上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

    姐,一个火焰系变种人就是天生来做厨师的吗?雷云转过脸歪了下嘴。

    “有一天我会用它来烤肉,但现在我还无法控制它。”

    “你只需要多练习。一种在生活中不使用的能力会退化,当你刻意要用到它的时候它就不会那么管用了。”

    她说的对,他身体的前主人也许是个野兽,但正是因为捕猎中不停的使用能力才让它得以保留到下一代,仅从退化的犬齿上,就能看见这种生物吃熟食的频率有多高了。

    雷云转回脸,刚好和斯芬妮四目相对,她的眼珠真的很蓝,像两颗纯净的蓝sè钻石。

    “你不应该来极地,你更适合做个教师。”

    “呀!我曾经的理想就是当个老师,不过,我的能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所以我来了这里。”

    是啊,她是个善良的人,还是个和平主义者。希望她能平安的离开这该死的地方。

    已经到了房门口,雷云没急着进门,面对面站着,他有点小感慨,弯下腰拉起斯芬妮的手,亲了一下她的手指,却没有把她的手放下。

    斯芬妮又笑了,脸颊上带着奇幻的紫罗兰sè:“这样好奇怪,好像被大人牵着的小孩一样。”

    即使斯芬妮的身高也超过一点八米,但她被牵着的时候仍然没有办法让手自然垂下。

    “说起来,你的手没有白天那么冷。”他记得白天尾巴被她的手抓的时候,她的手温度肯定比现在低几十度。

    “我可以控制啊,最高能让温度接近十度呢!”

    她似乎在暗示着什么,又好像没有,搞的雷云有点冲动。

    但他还是要克制下来,他知道自己也许没办法留在这个世界,没必要带给人伤心。不像罗格对待女人的态度,雷云即使在西方研究院待了近十年,仍然有些保守,不说天长地久,起码交往起来也要相处个一两年才好吧。

    其实他还有个问题没考虑到,他的身体做那事的时候肯定会处于高温状态,还好,他现在不用考虑那件事了。

    “我先送你进门吧。”说着,又往前走。

    斯芬妮有点奇怪,她刚才明明在他眼里看到了yu望之类的东西,为什么转眼又冷静下来了?不是说火系的新人类都很冲动吗?她当然想不到雷云根本不是新人类或者变种人。

    斯芬妮轻轻跺了下脚:真可惜,因为体质的关系,她还没有过男朋友,她的老师告诉她,只有火系的变种人才不会在抱着她的时候就失温,她觉得雷还不错,本来想找他尝试下的。

    接下来气氛有点尴尬,还好只有几步路。

    雷云看着斯芬妮进屋后,才回自己的住所。

    坐在床上,盯着自己的右手。手的内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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