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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双雄会一 (第2/3页)
力增多,就连武备铠甲,也整齐精良了许多。他麾下身披铁甲的精兵,数量上已经快有两千,这种实力,已经不下于延绥镇总兵吴志勉了。
李自成逆天的好运气,无疑让历史上的好基友张献忠羡慕嫉妒。他张献忠崇祯元年投奔了王嘉胤,每战奋勇效死,从不惜力,用身上无数的伤疤才换取了独领一军的资格。没想到这个运气逆天的李自成,只是刚刚投奔刘宣,就获得了刘宣的看中,压下军中的反对意见,让他担任了高高在上的营官。
张献忠现在实力弱小,在陕北义军中也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的野心也没有多大,只是被生活所迫,起兵造反报复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士绅罢了。
从他接触过的刘宣王嘉胤两股最大的义军,张献忠也更看好刘宣的发展,毕竟刘宣善于练兵,下面的规矩纪律很严,有些像成大事的英雄。而王嘉胤虽然用人五湖四海,善于接纳各支义军中的英雄豪杰,但是却疏于军纪,下面的各营也良莠不齐,远不如刘宣麾下规矩严整。
张献忠等了十几天,听闻李自成带着刚刚成立没几天的第八营当了刘宣的前锋,去延水关清水关二处渡口收集船只,征集船工水手,准备率兵渡过黄河,去更加富庶的山西发展。
他心中若有所思,知道刘宣现在自持兵强马壮,哪怕没有王嘉胤的配合,也决定单独过河,去外面闯荡一番,所以哪怕王嘉胤不来会盟,刘宣也会过一段时间全军拔营,离开陕北去山西发展。这个时间的长短,在张献忠看来,最多也就一个月时间。
就在张献忠无所事事、在延安城四处乱逛时,却等来了刘宣的召见。张献忠在路上整理了一下衣服,用手中的小刀刮了刮脸上浓密的胡须,跟着刘宣亲兵的脚步,进入延安府衙面见刘宣。
张献忠走进了刘宣的节堂,见里面的陈设非常简洁,没有任何金银器物,里面也没有伺候的美女丫鬟。张献忠心中若有所思:“早听闻刘秃子自苦过甚,不爱金银美女,只喜欢英雄豪杰。传闻刘秃子精兵上万,屡次击败朝廷官军,但是却只有一个大脚婆姨,看起来应该是传言属实。只此一点,就比王嘉胤强出许多。”
“王嘉胤手中没有一县之地,就称王建制、大封百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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