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章 哪首歌!  大明星就是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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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哪首歌! (第2/3页)

创,而仅仅是将脑子里深度记忆的词曲,撰抄出来而已。

    “小陈,你真的才只有18岁而已?为什么看着你这《侠客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内容,我都觉得你应该是年过五旬,经历了非常多得失荣辱的老音乐人?”

    看着陈默写好的《侠客行》词曲,邱坊主终于没能再忍住,探手点在陈默所先的《侠客行》歌词上,问出了这样一句。

    也许是有意,有也许仅仅只是偶然,邱坊主手指所落的位置,豁然就是《侠客行》歌词中的那几句点睛之语--

    办些许该做的事

    任人吵闹喧腾,不必听。

    遂了初心,拂衣便走;

    且把此身藏人海,埋没我的姓名。

    “邱老,我只能说……我这身体,真的才十八岁,如假包换的。”

    陈默想了想,如是回答道。

    “哈哈哈,小黑哥你可真逗!”邱大林被逗笑了,不过这小圆脸很快就又忧心忡忡的问道:“小黑哥,我怎么感觉你这首《侠客行》,好像不怎么用的上我的电钢?”

    “嗯,这首歌用的不多,不过下一首歌的话……邱老,我能不能再用下您的电脑?”

    陈默把话说了一半,就半途扭头不好意思的指着电脑,向邱坊主提出了这样一个请求。

    “这种小事,还有什么好问的,我这儿的东西你随便取用就是!哦,小陈你是想搜寻下,有没有跟你这首《侠客行》相似旋律的歌吧?放心放心,至少我这个糟老头子,从没听到过类似的旋律……大林,你听到过类似旋律的么?”

    邱老爷子自然是答应的飞快,他却以为陈默是在担心会产生版权纠纷的问题。

    《文化版权法案》好处不少,但坏处也是有那么一些的,不同的音乐家创作出旋律高度雷同的作品,可不是什么太过于稀罕的事儿。

    当然了,这种事情大家也早就有了应对之策。

    能联系到的就联系下,尽量取得前一位创作者的谅解与授权,联系不上就要么干脆砍掉那段雷同旋律,要么尽量将其在全曲中的比重下降到10以下。

    这里,还有个行业公认的潜规则--若是流行歌曲出现了10雷同,就百分之百不能将这段10雷同的旋律用于副歌。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这潜规则限制了后辈作曲家的创作范围,但换个角度想其实也算是拔高了作曲家的地位以及进入门槛,因此玩作曲的倒也都不觉得有什么,无非就是多费点脑子与精力罢了。

    陈默想用电脑,却本并非为了检索雷同度,不过既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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