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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打猎的跟我走! (第2/3页)
自豪的把袖子一撸露出自己的胳膊上的肌肉
“看看!这就是肌肉!能一口气把两个木桩举起来的胳膊的肌肉!北方地区所有来过店里的猎人中除了大姐头就属我力气最大!别人只能举起一小点的木桩我一个手能拎起来站好久。”
显然这位叫做夏芒的强壮猎人把自己的肌肉当成炫耀的资本了
“可是……那些人也能举起来木桩吗?”
虽然被勒的有些喘不过气来但是卢卡还是看到两个身材修长的猎人走到吧台随便拿杯子喝着酒桶里的酒
“那样的猎人应该举不起木桩吧?”
外头的木桩比比这两个猎人加起来还粗,所以卢卡认十分不解
“别听夏芒胡扯了小子,艾斯德斯小姐请喝酒的方法还有别的。”
老板答应过艾斯德斯不让她的钱白花。他也是这么做的,他当过兵,懂得诚信和忠诚的价值,何况在这里头赚的最多的就是他。他没必要为了那几个钱去干那种事情。
何况艾斯德斯可不是好骗的。
“但凡能在一百五十米外用猎枪击连续三次击中放飞的野鸡的猎人也可以随便喝。”
“还有山地上跑的比兔子快的!~”
两个腿长的精瘦猎人举着杯子说道
“扔石头能在七十米外扔到筐子里的~”
两个胳膊特别长的猎人也搀和进来
“知道了吧?这就是格瓦斯酒店的规矩。”
说着,店长将一杯朗姆酒递到年前人面前。
“想不想试试看?看你的样子木桩是不行了,但是打枪应该没问题吧”
“好,我试试。”
想着能免费喝酒还管够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试试看打枪!”
卢卡的父亲曾经就是猎人,后来参加了南方军和敌国作战受了伤回家,从小就教卢卡打枪,所以卢卡的枪法很好。
“你可得想要了,大姐说了,一个人一年只有一次机会,输了一年内不能再尝试了。”
“没问题,我有信心!”
“好!有骨气有自信的小子!走,跟我去拿枪。”
说着老板就带着卢卡往外头走
就在这时……
“乓啷——!”
酒店的大门被踢开了。
要知道,自从几年前艾斯德斯定下规矩赏酒之后这里聚集的喝酒人士大多是十分牛逼的猎人。
很多人甚至说格瓦斯酒店被猎人占领了,可以改名叫猎人酒店了
因此这里的人都是些常客和实力很强的猎人敢踢门进来的除了偶尔来消磨时光的北方要塞的大姐头阿姆斯特朗中校以外那就是……
“艾斯德斯大姐头?!”所有人
看到身穿一身白色军服的艾斯德斯酒吧里所有人都很奇怪。
早在前几天他们就听说了大姐头去布利古兹要塞当兵去了。
知道这件事的猎人们十分可惜。因为以后再也没有大方的人请他们喝酒了。
当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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