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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捐官 (第2/3页)
秋节的那几天,耿精忠还在愁接下来该怎么将这些人才给用起来呢,不过现在想想,眼前不就是个极好的机会?先让这些人专门负责各个地区的赈灾工作,一个可以为他们自己积累经验,二个可以让当地百姓熟悉他们并对他们产生感激。这样一来,过段时间,耿精忠再给他们谋个小官,那就顺当了!
耿精忠知道,他耿家不比吴三桂吴家,吴三桂可以安排官员直接上任,也就是“西选官”,但是他耿家却不能,从来都没有过这个权利。没办法,耿精忠只能另想办法。他没办法直接安排官员,但是朝廷却有一个极大的空子可钻,花钱买官不就行了!
“你是说,捐官的事情?”耿精忠反应过来之后问道。
“不错,我觉得眼下就是个极好的机会。处理地方事务,必定就需要很多基层官吏,那么我们的人就能派上用场了。这也是个极好的锻炼机会,还能让当地百姓认可他们,一举双得!”李光地肯定的说道。
“不错,待会我去找刘秉政,顺便就将这件事情给办了!”
“捐官”又称捐纳,这是是封建社会时期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士民向国家捐纳钱物以取得爵位官职的一种方式。这捐官的历史可就悠久了,直直可以追溯到秦朝。就是在耿精忠先前所在的二十一世纪,这种现象也仍然存在,不过却是在暗中进行的罢了。耿精忠自己就知道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自己的一个好友,在军队中发展,想要升官,就必须向上面花钱买,那几乎就是明码标价了!
在汉武帝时,当时边关多事,国库开销很大,用爵位换取粮食的做法已不足以解决问题,于是他便出卖官位,以增加收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至此, “卖官鬻爵”才合二为一,这个成语也在此时形成。到了东汉末年,刘宏在鸿都门悬内外大小官爵价格表,禄位二千石的卖二千万钱;四百石的卖四百万,“三公”卖一千万。曹嵩花一万万买了个太尉,崔烈贿通灵帝保姆,半价买得司徒。这个在三国中也有记载。
现在的朝廷,捐纳已经成了与科举相互补充的一个重要制度。既有例捐,也有常捐,且统一管理,明码标价。人们捐的是红顶、黄顶、蓝顶等官帽,而没有“黑顶”。捐纳越来越泛滥,历史上到乾隆的时候百分之六十的官员都出自捐纳。此外,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还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和穿官服的待遇,甚至可以捐国子监的监生,也就是所谓的“花钱买文凭”。
但是捐纳泛滥便会导致官员,贿赂公行,贪污成风。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一个知县要四千六百两银子,但其薪俸却只有六十两银子。为尽快拿回“捐官”钱,当事官员多会选择收受贿赂,只管捞回本钱,却无心做事。吏治一坏,盗贼四起,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随之出现。
耿精忠与李光地商量的,就是给这些自己培养出来的精英花钱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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