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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迟来的首秀(再续) (第2/3页)

    “有的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天赋,那就是视野内看到的情形,他神经细胞的自然反应,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看到队友跑到那个位置,然后不加思索把球扔到最合适的点,这就是节奏天赋!克里斯·保罗和史蒂夫·纳什就是这样的天才。这样的传球最考验一个篮球运动员的基本功底,人们都知道,上抛的球下落的时候有一个弧度,和手腕力度以及线路有关,还要计算队友出现的位置,听起来很复杂,做起来更复杂。黄朝的这记传球还是低头迎接压力的情况下完成,这显示了他的能力,让我很惊讶!”解说员说得非常仔细。

    “也就是说,他掌控节奏和传球意识非常好,是这样吗?”

    “是的!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他,或许他能成为另一个史蒂夫·纳什或者约翰·斯托克顿那样伟大的家伙。当然!更多可能是减弱版本的他们。”

    这个评价已经超乎想象,就算是减弱版本也一样。一个是两届常规赛mvp得主纳什,一个是九十年代最伟大的控卫,历史助攻王斯托克顿,他们都是名人堂球员。而黄朝!一个末轮秀,真的有能力接近这样伟大的前辈吗?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人都嗤之以鼻,只是当笑话听,诚然!他们的身体条件都不算出色,可是人家都经过赛场的验证,黄朝算什么?只能说传球有灵性而已。但nba中有灵性的球员如过江之卿,最后留下足迹的寥寥无几,多少天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陨落。再者,纳什和斯托克顿可不仅仅只有传球,他们的进攻也很有威胁性,同时捆绑着大名鼎鼎的挡拆战术和跑轰战术,才有这样的成就辉煌。

    同样不敢相信的还有本场比赛espn评论员,他也认为自己的搭档说得有些过了,他的认知里,黄朝就是个不错的主力控卫,运气好或许还能入选一两届全明星,至于伟大,那就有点吹捧过度的意味了,“伙计!赛前你是不是喝酒了?我想说,克里斯和德隆恐怕也不一定能够到达那样的高度。”

    “你认为我胡言乱语?拜托!我是认真的。”

    “等他坐稳主力,我们再讨论这个i话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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