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下一页
李香:桃花扇上的金陵往事(3) (第2/3页)
篇文章看上去气势如虹,声势如虎,真理在握,顾盼自雄,相形之下,理性则是迟疑的、嗫嚅的、唧唧歪歪的、不爽快的,当然是前者更有吸引力。
这样一个帖子,要是放在现在,制作成长微博,怕不引来十万转发但那是媒介不发达的时代,帖子最后附上的是一百四十几个签名,在当时已经足够多,爆炸力也足够惊人,桃花扇里说,连阮大铖家里那些说书的唱戏的,通过这个揭帖了解到阮大铖的真面目之后,都炒了他的鱿鱼,而陈贞慧叙述了真实的情形是:
揭发而南中始鳃鳃知有逆案二字,争嗫嚅出患语曰:“逆某逆某”士大夫之素鲜廉耻者,亦裹足与绝。铖气沮,心愈恨至己卯,窜身荆溪相君幕友,酒阑歌遏,襟绝缨绝,辄絮语:“贞慧何人,何状必欲杀某何怨”语絮且泣。
没看过陈贞慧其他文章,单是这一段,描述得十分有趣,阮大铖在家里白白地窝火,又不敢接招,只好窜到老熟人那里,借酒浇愁愁更愁,半夜里,酒也喝完了,歌也唱完了,啥啥都结束了,那档子事儿,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了。阮大铖絮絮叨叨地哭诉:陈贞慧啊,你是什么人,怎么想的非得杀我,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
的确,阮大铖一向所作所为确实不够君子,崇祯定“逆案”时将他列为第五等,而这第五等罪,更多的是他那个倒霉的奏折招来的,清流指控他的什么“魏氏干儿子”等等,皆查无实据。就算这五等罪一点也不冤枉,他已经受到朝廷的惩罚,复社诸生又何必再举大棒。
但复社士子们不这么看,除了他们在公揭上数落的那一桩桩罪恶之外,他们还认为,魏大中等人的死,跟阮大铖有关。
前面说了,天启四年初,阮大铖很小人相地举报魏大中汪文言等人朋比为奸,汪文言因此入狱,但四月就被释放。按说这事儿到这里就算告一段落,阮大铖最多也就害得汪文言挨了顿打,丢了官,然而此事既已卷入党争,就没那么容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