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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计划的开端(六) (第2/3页)

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后被废。之后朱元璋请来几位翰林学士帮忙辅佐,这些翰林学士的官职被命为“xx大学士”。这也就是所谓的内阁机构。

    特务机构

    参见:锦衣卫、东厂和西厂,前几章。

    三公

    包括太师、太傅、太保。这些官职都是虚弦。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而翰林院远较太医院重要。翰林院首长则是翰林学士。

    诸司

    指不属于各部院的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通政司负责传递公文,公告周知。行人司负责到地方上颁诏谕及赴外国作使臣。

    外三监

    包括国子监、钦天监、上林苑监。钦天监负责观测星象。国子监是教育机构,有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学正十人,学录七人,典簿一人,典籍一人,典馔两人。上林苑监负责掌管皇帝的御花园,畜牧场与菜圃。

    内十二监

    为宦官衙门。事实上只有在这些衙门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监。包括司礼监、内宫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以司礼监最为重要,监内的提督太监主管宫内一切宦官礼仪刑名。而秉笔太监在宦官极端专权时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还设有四个司(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八个局(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合为内官廿四衙门。宫女也有六个局(尚宫、尚仪、尚食、尚寝、尚功等),每个局下设四个司。

    明初,朱元璋设计的典章制度包括了政治,经济,军事等诸方面。他继汉晋以后第三次实行分封制度,建立诸藩。

    朱元璋分封诸王,则完全出于己愿。朱元璋之所以分封诸王,显然怀有一种理想,那就是“法古建邦”,“分茅胙土,以藩屏国家”,“藩辅帝室”这一理念的关怀所系。这一点从他的分封诏书中可以清楚知道。

    从此意义而言,朱元璋的分封诸王是中国历史上汉代以降一次带有分封本意的复古行动。明初分封的诸王,虽不领土地,人口,但是领有军队。一般诸王都领有二三卫,大者拥军二三万,如秦王,晋王,燕王等;小者亦近万。如此多之兵,不待征发已是数万之众。故而就出现了清人杨椿所说的局势,“高皇帝崩,遂人人有帝制自为之意。”

    而朱元璋选择的皇位继承人太子朱标乃一柔仁之人,即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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