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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平原决战 (第2/3页)

法,但并不和主流的修习相同,而是专精于世代发展完善的金属傀儡一系。第一等级的,用长枪,空心,害怕斩击;第二等级的,用砍刀,实心,力量大,害怕魔法攻击;到了第三等级的,用长剑,身法灵活,不惧刀砍火球,能一个傀儡对付上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而第四等级的,不用武器,空心,将盔甲套在施法者身上,第三等级之下的魔法都无法击伤黄金傀儡,穿戴者能发挥出一百人的力量,横行军阵之中,而且只要立于大地之上,黄金傀儡就会源源不断地吸收力量传递给施法者,理论上可以不停地战斗下去。

    金黄色的光亮升起,将敌我双方的视线都吸引过去,明亮的金黄色盔甲一点点覆盖在格拉蒙元帅身上,露出一双狂气的眼睛。高举长剑,格拉蒙一马当先朝远处的敌军冲去:“跟我冲!!”

    直属长刀兵随之跟上,在平原上奔腾,扬起数十米高的尘土。大地震颤。

    贵族军、地方军随之跟上。

    豪斯指挥内心大惊,但也做出指挥。

    “全军止步,就地防守,抵御冲击,迎敌。”

    这三万人都是豪斯家族的士兵,令行禁止,几乎没有骚乱地停止行军,在原地列出阵势,准备迎敌。很快他们就看见远处快速逼近的托里斯汀军。

    一匹神骏的白马,上面金黄盔甲的一人高举长剑直直没入豪斯家族军队之中。

    远处的弓箭兵数百只弓箭射来,打在黄金傀儡身上连个凹坑都留不下跌飞出去;然后弓箭没入白马身上,这匹好马吃痛嘶吼,发足狂奔,在摔倒之前将背上的格拉蒙送进了豪斯家族军队中。

    一身盔甲数百斤的格拉蒙从马上摔下来将十几个士兵压倒。

    周围长刀兵长枪兵纷纷朝格拉蒙刺来,“铿铿锵锵”,刀枪撞击在黄金盔甲外徒劳无功,反而被蹦出一个个缺口。

    格拉蒙摇摇脑袋从地上站起来,随意朝前走去,身体顶着十几杆长枪将长枪兵顶的连连后退。挥动长剑,格拉蒙将逼上前来的十来个士兵一击打飞出去,飞出去的士兵有压倒了了十来个士兵。

    如入无人之境,格拉蒙在黄金傀儡加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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