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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买房 (第2/3页)

酒店住便宜许多。

    后来认识了谢琳之后,谢琳怕林雪在网吧睡不好,在周末时都会让林雪去她那边住两晚。

    想着这些,林宇心中又有了几分惆怅。

    家!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这个字对于他来说都好像十分地遥远,前一世时他十岁便开始四处乞讨流浪,今生却也连一套象征家的房子都没有。

    “走,咱们去买房子。”

    轻轻一拍桌子,林宇直接站起来说道。

    “什么?”

    林雪瞬间就愣住了。

    “买房子,买一套属于咱们自己的房子。”

    林宇声音坚定无比地说道。

    今天他出来本来就是打算买买买的,虽然现在银行卡里的钱连房子的首付都付不起,但是他还有夜色酒吧啊!

    那天晚上签完酒吧的转让合同后,陈放第二天就将房产转让、产业转让等手续全都帮他办妥了。

    如果用夜色酒吧当做抵押贷款的话,买一套房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林宇从来都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打定主意后立刻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拨打了朗格的电话。

    “喂,林先生。”

    电话很快接通,朗格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

    “朗格,你知不知道在大学城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的楼盘?要地段好、环境好,必须是现房的。”

    买房子毕竟是一件大事,提前必须要了解很多事情,但林宇可没那么多闲工夫,所以就直接打电话给朗格向他询问,作为大学城这片的地头蛇,朗格了解的事情自然不少。

    “林先生要买房子吗?”

    朗格立刻说道:“目前来说,地段最好的就只有锦绣园了,那里附近的配套设施很齐全,小区的绿化面积也不小,环境还算不错,而且锦绣三期刚刚完工没多久,现在购买的话可以马上拿到现房。”

    “好,我知道了。”

    林宇点了点头,又说道:“还有,你以后也别总是林先生、林先生的了,听着怪别扭的。”

    闻言,朗格顿时心头一喜,忙道:“那我以后就叫您宇哥吧!”

    他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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