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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第2/3页)
,因为···被馆长大人截胡了,赵启俞,额,也就是馆长啦,先前他无意间看到霍公子的字,爱好书画的某人不禁心生向往,回去寻了自己最得意的墨宝,想跟霍公子友好交流探讨一下。
赵启俞优雅地大气地缓缓地摊开他那副字,神色间不自觉带了分夸耀,那可是他爷爷都说写得好的一幅字啊,唔,上次真是超水平发挥了,有人要出三十万收藏他都没卖呢!开玩笑,他又不差钱儿!这种偶得的佳作当然要自己留下来收藏啦。
但事实上,屁股移到凳子上的银狐看到那副字的时候,直接嫌弃地别开了大头,满心以为要欣赏一副大作的霍公子,也有些不知该如何言语,侧首看着馆长大人亮闪闪的眼,打击的话霍公子也不好说,但要霍公子违心夸赞寻优点吧···额,这纸不错,无论是在大汉,还是在现代,他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好的纸张。
赵启俞见霍公子只看着他的字不说话,满心觉得这是小辈被他的字迹镇住了,果然还是太年轻呀,像他这么才华横溢的人,果然还是太少了,不过就凭这小子那手漂亮的钢笔字,他还是很乐意提携一下后辈的,所以:“咳咳,你觉得如何?”
霍公子看看赵启俞,又看看字,斟酌着道:“这,这是···您初习字时所留下的笔墨么?果真很有纪念意义。”
“初,初,初,初学?!!!”
不怪霍公子这么想,作为一个书写都是用毛笔的古代人,他看赵启俞这幅字,就跟咱去看一年级,额,不是,跟咱去看幼儿园小盆友的字是一样一样的,要怎样眼瞎,你才能赞一句风骨绝佳啊。
当然,馆长大人听到霍公子这话,也没有立刻心碎成一瓣瓣啥的,毕竟,他的字还是被很多老头子认可的么,没理由因为一个毛儿都还没长齐的小子泄气,而且,今天他带这幅字来,本就是用来抛砖引玉,额,抛玉引砖的,绝对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
于是,赵启俞拿出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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