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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断尾求生!【7/7】 (第2/3页)
吕广军忽的盯着张秉心尖声开口,脸上满是恐惧,声嘶力竭道:「我没同意他录,我不知情啊!!!」
见此。
代理人徐德却笑着开口道:「吕先生,您别激动。」
「录像里您明确的说过合法有效...这是您亲口承认过的。」
吕广军听到动静,身体愈发激动。
「我没有,我没有说过!!!」
他像一条路边的疯狗,犬吠两声意图吓跑对方,但可惜,是一条被拴住的疯狗,毫无威慑力。
徐德脸上依旧挂着淡然的笑容。
见此一幕。
审判台上。
审判长张秉心终於是看不下去了,他叹了口气,旋即敲下锤子。
「带证人回避。」
吕广军目前的状况已经不适合质证,放任对方在场只会拖延庭审。
眼下已经被徐德搅和的够乱了,再乱下去..
张秉心怕自己一夜白发。
「啪!」
法槌落下。
几名法警上前,架着身体激动的吕广军向外走去。
「污蔑,你这是污蔑!」
「我没同意你录...我没同意过啊!!!」
他的声音由近到远。
最终,消失在侧门的走廊内,像是被一头野兽拖走、吃掉。
「代理人,你方所拍摄设备是否带到法庭?」
张秉心看向徐德,揉着眉心询问。
「已经带来,这是最新款相机,符合法例。」
徐德当即掏出拍摄相机。
针对一个证据是否有效,看两点就行。
当事人是否知情,以及设备是否合法!
没错,在法例中,拍摄的设备是什麽型号也很重要。
如果你若是用针头摄像头拍摄,哪怕将摄像头对准了当事人,双方同意,那法例上也不认。
当然,市面上的大多摄像机都符合法例。
徐德所拍摄的自然也算。
书记员观察了半天,最终看向张秉心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设备的合法性。
张秉心欲言又止。
骤然间。
整个现场安静下去,不复之前的嘈杂与沸腾,反而一片寂静。
从法例上来看,徐德的行为...是合法的。
对方首先告知了拍摄方式、拍摄时间、明确指出摄影机所在、客观询问与案件有关问题..
甚至,就连对方中途离场也合法!
没错,理论上只剩单独一人时,证据已经侵犯到了个人隐私期待。
但录像一开始,徐德直接将吕广军留在了办公室..
公共办公室!
在法例上,私人办公室与公共办公室完全是两种隐私级别,哪怕公共办公室没人,也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只是侵犯隐私期待而已。
差两个字,法理上是否违规却天差地别!
而中途离开後。
吕广军所说的话...又恰好与徐德先前所问的问题一致,便不达成与问题无关」.
合同效力虽抵不过法例,但上述种种因素加起来,合同竟存在效力!
「他是不是故意的?」
审判台上。
法官赵行也是思索了半晌,最终没忍住看向徐德。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很难说一个正常谈话的人,在没准备的情况下能达成这样。
「他就算是故意的也没用。」
卢国伟仔细盘算了一下这证据,最终有点牙疼的小声交流。
「主观是故意,但客观的证据,却完全合法!」
「尽管可以用不合规,配合法官的自由权利将证据不予采取,但...你知道的,铁证无法被打掉。」
话音落下。
审判台沉默。
证据突袭,庭审质证,法官确实有权利打掉此类行为予以惩罚。
但.
和徐德当初说的一样。
法官只会打掉故意拖延时间,对案子没什麽用处的小证!
整个东国,数千座法院,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敢打掉铁证,哪怕是以证据突袭形式递交...哪怕递交人甚至狂到当庭怼法官!
那这证据,依旧不能打。
原因很简单。
首先,法院是来审案的,他们的目的就是将案子合理合规审完,没道理和证据过不去。
其次...你敢打回证据。
那宣判後,这证据自然会找别人来打你!
命案是极容易提起二审的,只要对方将被打掉的证据,二审时向上级法院递交...百分百会将一审打回重新审核。
这还不算完,案件除重审以外,承办法官百分百会吃个挂落!
所以...
除非徐德跳到审判庭跳舞,那麽,不过分的情况下,他们是可以当看不见的。
思索良久。
「被告人!」
「被告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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