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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甚至很荣耀! (第3/3页)
价值、社会地位上的相当程度的满足或提高,这才是她们压根儿没人会考虑离开自己的核心原因一一对於这一点,林见鹿事实上早就心知肚明了!
一个男人,花心不可怕,真的搞了好多个情人,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自知一一所以以为自己魅力过人、甚至以为自己的魅力大到能让那麽多女人在自己面前全都失了智的男人,最终一定鸡飞蛋打!当然,王京不在此列,这货纯粹就是不够硬气,撑不起来一一但凡他要是霸气点儿,这边摁住老婆,那边摁住邱淑真,其实问题不大,然而在他这里,就是邱淑真坚持必须结婚,最终失望离去!嗯,不够硬气,当然是因为潘驴邓小闲几乎一样不占!
一顿饭吃到下午三点多。
到最後在酒楼门口握手作别,大家坚持让林见鹿先上车,最後没办法,林见鹿和巩利先上了车,先闪人。
到了车上,巩利笑着凑过来,帮林见鹿又解开了第二颗扣子,笑着摸他的手,「我的表现还行吗?」林见鹿笑,「当然!你一直都很好!」
於是巩利开心地笑起来,面有得色。
别管承认不承认,事实上当年她一度是在犹豫和纠结中的,她迷恋林见鹿的颜值,和某种说不出的风流味道,但其实她骨子里的那股子硬气,又使得她其实挺排斥林见鹿到处的沾花惹草一一关键是,在这里,自己还是後来者,是他沾的花惹的草那种。
当年在首都的饭局上,她一度意乱情迷,但当场就被许卿看见,直接拍桌子骂她,她也没敢还嘴,只是却不免印象极其深刻。
後来她纠结犹豫了足足半年,这才在某一天,忽然就忍不住了,半推半就的,就跟林见鹿上了床一旦上床,她更受不了了,上瘾了,这才有了後来乾脆跑来港港依附他、做他情人的决定。
然而那个时候看,他林见鹿也只是个爆红的歌手而已,虽然肯定不算小白脸,但除了他个人本身的气质、长相、才华,以及那种说不出的勾人的风流气韵之外,说实在的,并没有太过让巩利臣服的底子一一那个时候的林见鹿,事实上已经很有钱,已经开始进行各种抄底操作,各种地产、股票类的投资,但巩利可不知道!
甚至巩利心甘情愿跟了他、给他做情人那个时候,他林见鹿在阿美利加也还没红呢!
所以……却又哪里能想到,短短两三年之後,自己选的这个男人,居然已经是全球十大富豪之一,是华人首富!且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已经拥有了惊人的权势和地位?
现在回头看,当年毅然地选择了跟他,乃至远走港港定居,甚至还随後为他生下一个女儿,简直是自己这辈子做过的最棒的一次决定一虽然他花心依旧,虽然这辈子也不可能有个正式的婚姻了,但是,就这样一个男人,给他做情人,被人称为「林巩太」,又有哪里丢人了?一点都不丢人,甚至很荣耀!「今儿上我那儿睡吧?」
「好!就是这麽打算的!不过,现在不行,待会儿先把你送回家,我得再到恒生银行看看去!」,他感慨,「好久没回来了,现在回来,这些地方都得至少转一转,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老板一直在呢!」这话说得霸气,听得巩利不由迷恋地看着他,有些眉花眼笑。
「今天早上看报纸,很多报纸为你叫屈,说只是恒生银行就市值700亿了,你又是大股东,光这一点,就价值五六十亿米刀,但福布斯那边就跟看不见似的……报纸上还说,在当时那个情形下,你居然敢顶着压力从滙丰银行手里接过恒生银行的控制权,就该你发财!」
「哈!」
女人们会拍马屁,一点都不稀罕,但这个话从巩利嘴里说出来,就还是蛮让林见鹿开心的,手直接从她领口伸进去,狠狠地掏了一把大碗,同时亲她一口,「林巩太现在很会说话了嘛!」
巩利的回答,傲气而又谄媚。
「那是因为我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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