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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第2/3页)

都好女色,因此它们和女人的关系相处得最好,尤其是喜欢漂亮女人的喂养和抚摩。一个男人把一只成年的生獒豢养成熟獒,大约需要两个月,即使这样它也不可能忘记旧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归顺你。而一个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让一只生獒听命于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时间就更短了,一个星期就能笼络它并把它指挥得滴溜溜转。而汉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样的容貌就感动了工布家的藏獒。它们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当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样。在草原上,美丽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这种待遇既可以来自人,也可以来自聪明的藏獒。

    藏獒一叫,李尼玛就不敢动手动脚了。梅朵拉姆赶紧回过身去,拦住了跑过来的两只藏獒。李尼玛遗憾地摇摇头,大声说:“梅朵拉姆你听着,你当我的老婆有什么不好,我们结婚吧,就在这里结婚吧。我等着你的回话,你必须给我回话。”梅朵拉姆驱赶着藏獒无声地离开了那里。李尼玛气恼地把怀里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愣愣地站着。他没想到,这时候和两只藏獒一起用凶鸷的眼光盯着他的,还有光脊梁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帐房一侧的牛粪墙后面,一直守望着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负,更不能占有的。而这个厚颜无耻的男人居然什么都做了。他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心里一遍一遍地喊着:“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转身就跑,穿着那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领地狗群正在聚会的地方。

    李尼玛多少有些伤感,为了一个姑娘不能像他爱她那样爱他,他忧郁地离开了姑娘的帐房,一个人走向了草原连接着昂拉雪山的灌木林。灌木林深处有几顶八宝吉祥的彩帐,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家和齐美管家就住在这里。遗憾的是他还没有走进灌木林,就碰到了一大群让他骨头酥软的领地狗。

    领地狗们认出他就是前天被它们在巴俄秋珠的唆使下追咬过的那个外来人。前天追咬过的,今天自然是可以继续追咬的,因为在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意识里,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有几只心浮气躁的藏狗首先叫起来,边叫边朝他迅速靠近着,眼看就要扑到跟前了,突然又停了下来。它们听到了獒王的声音,獒王让它们停下,它们就停下了。

    獒王虎头雪獒用一种空飘飘的眼光研究着这个外来的汉人和他怀里的衣物:衣物怎么不是穿戴在身上而是抱在怀里的凭它的经验,穿着的才是自己的,抱着的都是别人的,而别人的往往又是偷来的。他莫非是个外来的贼他偷了谁的但是獒王虎头雪獒仍然没有发出扑咬的指令,原因很简单:它不想。它带着几个伙伴刚从昂拉雪山回到野驴河边,需要休息,更需要把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亲切氛围里,享受大家殷勤的问候,并不希望让撕咬一个外来人这种怒气冲天的事情破坏了众星捧月的和谐局面。

    但是獒王的心思李尼玛并不知道,也不知道研究一下领地狗群的阵势显然不是进攻的阵势而是团聚的阵势。他甚至都不知道狗群有王,獒王是谁,当然也就不会面对獒王察言观色了。其实他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转身逃跑。狗群里那些好事之徒会追咬他,但是并不会追上他,狂吠是为了震慑,而不是为了夺命,因为獒王虎头雪獒空飘飘的眼睛里是迷瞪瞪的安详。领地狗们都知道,当獒王需要和平与宁静的时候,任何过于激烈的逞能都会被獒王当作破坏祥和气氛的冒犯记在心里。作为一个必须和草原藏狗尤其是藏獒打交道的外来人,李尼玛应该知道,即使你不会看狗的眼色行事,那也不能以为狗冲你叫就是想撕咬你。另外,除了逃跑此刻他至少还有两种脱身的办法是比较保险的,一是放下怀抱里的衣物大步走开,狗群会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衣物上谁的好像是齐美管家的,咱们给他送去吧而放弃对他的追咬。二是穿戴上怀抱里的衣物迎狗而去,狗群觉得你身上的气味是它们闻惯了的和敬畏着的,自然就不会对你怎么样了。遗憾的是,可以做的李尼玛都没有做,不可以做的李尼玛却不假思索地做了。

    他惊恐失色,他在发抖,他的腿软了。他不是贼,但一看他那个畏葸不前的样子就是典型的贼样子了。贼顽固地抱着赃物,贼慌里慌张地在自己身上一阵乱摸,贼的神态里有着所有行窃者的惧怕和苍白,苍白得好像等不及它们去咬他,就已经提前死亡。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他一阵乱摸之后胆怯地掏出了枪。獒王虎头雪獒黑黄色的大吊眼突然睁圆了,目光灼灼地盯上了他。枪谁不认识上阿妈的人、骑兵团的人,他们来到西结古草原抢掠杀人的时候,手里都有枪,有长枪也有短枪。獒王警惕地看了看远方,发出了一阵洪钟般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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