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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九 (第2/3页)
么办呢?当初我和法官说要他调取的时候,已经提供了日期,她也知道我的名字,可是她要警察的名字。现在警察告诉我,只人是知道我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他不给我提供名字。
这样,我不知道他们谁说的是对的。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才好了。想着我头都疼了。于是,我不再想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但是从法官对我的态度上来看,我认为我打赢的机会是很小的,因为从调解员到法官似乎对我的印象都不好,虽然说法院断案靠的是证据,但是法官的态度和想法当然也很主要。有些法律上的规定不是死的,是可以灵活运用的。就好像我分房子的那件事。看似判的合理。说是要根据出资情况,房屋的结构,以及居住情况等原因。
可是那些原因都不是原因。出资情况,夫妻婚后的财产哪还分什么出资情况?居住情况更不是张旭多分的理由。还有就是房屋的结构,这更不是他多分的理由,要说是半间无法分割的话,那张旭可以少分,因为他伪造证据。转移财产,本来就应该少分的,可是却多分了,所以说法官的态度真的是可以影响到判决的。
现在的我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甚至后悔了,不应该去起诉了,大不了不要了呗。等我什么时候有能力的时候再和他打这些官司。现在我即没有时间,也没有足够的钱来和张旭一次次的打官司。我想,我要是再花钱的话,也许就算是打赢了官司,那钱也都花到了律师身上,还不如我就不要了,以后想要机器直接买就得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就这样,我在消极的等待着判决的结果。
没过几天,我的邮箱就收到了法院的一封邮件,不用看也知道是判决结果。虽然预测到结果会是官司打输了,不想看,但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邮箱。
上面写的****法院的判决书。然后就是原告,被告的信息,这些我都不想看。因为不是主要内容。我是从被告张旭的辨称开始看的。
被告张旭辨称:涉案物品我没有不让纪文丽拉走。按照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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