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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 (第2/3页)

    开庭的时候法官问张旭是不是占了我的房子。张旭也承认了。说是。可是说完了以后他就又说:“当初盖房子的时候纪文丽一分钱都没有出,都是我女儿拿的钱,虽然房子分给她了,但是我也不能让她住,因为不只是她没有出钱,这地也是我的,她不能走我的地。

    即使是在法院,张旭说话也不讲理。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想把房子给纪文丽腾出来呗?“法官问张旭。

    这时候张旭突然说:“我这有一分答辩状,您先让我念一下子。“

    “行,那你就念吧。“

    法官说完了以后,张旭就拿了一副眼镜戴上,我知道他的眼睛早就花了,看他的意思是有人给他写了答辩状,所以他需要照那上面念下来。

    戴好了眼镜以后,张旭开始念:“当初我和纪文丽在一起过日子的时候,他的钱根本就不交到家里,我们盖房子的时候她也并没有出钱,不但没有出钱,她也没有参与。盖房子的钱是我闺女拿的,也是我闺女找人盖的,所以她没有权力和我分房子。“念到这里的时候,法官问了一句:”你说的钱不交到家里的意思,是钱没有交给你呗?“我听出了法官对张旭所说的话也是有一些反感的。因为他能听出张旭说话的意思来。张旭的意思就是我的钱没有直接交到他的手里。

    张旭听了法官的话以后,并没有回答,不知道他是无法回答呢,还是认为没有必要回答?反正他继续念:“当初法院判给纪文丽两间房子的时候,也是照顾她。但是她不能得寸进尺的一再起诉我,难道法院是你家里开的吗?你说起诉就起诉。“

    听到这里法官又加了一句:“如果你认为法院判得不公平,你可以申请再审,你不能说法院是谁家开的,这样的话。“

    这时候张旭说了一句:“正想着申请再审呢。“

    听到这里我生气的对张旭说:“张旭,你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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